日照市出台《中共日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4月15日,中共日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日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的宣传和解读,定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和能力。要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和发案规律,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要强化考核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意见》明确,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防止司法权不当干预经济纠纷,导致企业意外倒闭破产,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违法犯罪与不正当经济活动、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界限。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以及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着力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对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坚决依法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警司联调”等工作机制。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推行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鼓励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建立涉企案件巡查机制。不定期抽查涉及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案件,倒逼规范执法。

《意见》要求,要优化诚信法治政务环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通过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化、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打造收费政策洼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举措,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通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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