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參保不算工齡”
“單位參保比個人參保的養老金更高”
“一旦社保斷繳,
參保年限和養老賬戶金額會清零”
……
社保常見的這幾個誤區
你還在當真?
假的!別再誤解啦!
大家口中的“工齡”其實指的就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又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無論你是在單位參保,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個人參保,都會計算繳費年限,都有“工齡”。
二者不存在誰更“划算”這一說!個人參保和單位參保,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發公式都一樣。在繳費基數一致的前提下,不存在單位參保比個人參保更划算的情況。大家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參保形式。
這種說法不對!首先科普下兩個知識點!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2、個人賬戶記錄項目
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註銷信息等。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終身不變!也就是說,無論你在哪裡繳費,無論是否中斷過繳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都會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不存在“清零”這種說法。
因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所以即使參保人因為更換工作,或更換居住城市而中斷了養老保險繳費,也不會清空之前的繳費記錄和繳費年限。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十五年只是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繳納養老保險未滿十五年,即使達到了退休年齡,也不能領取養老金。
另外,在繳費基數一樣的情況下,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高。
繳滿十五年後是否需要繼續繳納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你是自己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可以自願選擇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2、如果你是單位在職職工,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
即使在退休前已經繳滿十五年
在職職工還得繼續繳費
直至退休
這種說法是錯的!失業金申領不受戶籍限制哦!
申領失業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即使是非深戶,只要滿足以上這些條件,一樣可以申領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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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社保
▌編輯: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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