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小贷公司细节出台,P2P出路终于尘埃落定

2020年的钟声还有一个月就要敲响,P2P平台们在经历了希望、迷茫、恐惧、到近乎绝望的至暗时刻后,终于迎来了最终章。

试点政策出台,转型要求明确

近日,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表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普惠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意见》从基本条件、注册资本、配套政策、执行时间等维度明确了转型的具体要求,成为仅存400余家P2P平台的希望之光,给资本雄厚的头部平台注入一剂强心针。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转型的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合规,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且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2. 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
  3. 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
  4. 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

二、注册资本

  1. 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2. 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
  3. 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首期实缴货币资本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三、配套政策

  1. 设置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
  2. 限制股东分红;
  3. 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
  4. 适当增加杠杆率;
  5.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四、执行时间点

  1. 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
  2. 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
  3. 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审批工作。
转型小贷公司细节出台,P2P出路终于尘埃落定

各方面已经做好准备

为什么网传多年的P2P备案转型今日才尘埃落定?因为国家已经从各个维度做好了准备。

进入2019年,对P2P平台的整顿大网就从四面收紧:

2019年4月9日,两部两高联合印发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将传统催收行业常用的催收手段定性为暴力、软暴力。

4月17日,“用钱宝”最大的催收方元海慧诚,100多名员工被武警带走,原因或涉违规催收。由此一批催收巨头被警方突击,引发震荡。

  • 传统催收行业一蹶不振。

2019年8月29日,有消息称,包括北京地区在内的相关监管部门约谈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要求后者审慎开展或清退P2P支付结算业务,并提交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清退时间表。与此同时,有银行方面也收到相关通知,需“审慎为开展P2P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10月31日,据荷包金融称:第三方支付公司已全面停止与P2P公司合作。

  • 支付这条资金通道被堵,尚未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将面临停业。

2019年9月,随着魔蝎数据科技被警方调查,新颜科技、杭州存信数据、同盾科技这些曾经风头无两的大数据企业纷纷遭监管部门严查,“爬虫业务调查风暴”席卷大数据风控行业。

11月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依法开展业务的通知》。要求不与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开展数据合作,不滥用、非法买卖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 大数据风控行业进入严冬。

2019年10月21日,两高两部发布司法解释,正式将放高利贷的行为确定为非法经营罪。其中,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消息一出,各家平台连夜更改利率,甚至关闭放款入口。

  • 这招釜底抽薪,从源头上遏制了高利贷的产生。

2019年11月4日,工信部宣布启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到2019年12月20日为期2个月。

  • 作为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的互金类APP也将接受合规整治带来的阵痛。

前风控、后催收、内高利、外支付,再加上门面App,经过国家这一年马不停蹄的整顿,终于360度、全方位、无死角地完成了对P2P行业的围剿,这颗行业毒瘤基本被连根拔起。

而能在这场清剿中存活的平台,都是合规守正、背景雄厚的行业巨擘,是时候让他们品尝胜利的果实了。

转型小贷公司细节出台,P2P出路终于尘埃落定

转型新政会带来哪些影响

当P2P的幸运儿们转型成为小贷公司,行业又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首先,在化解清退风险时,会受到政策支持。

《意见》强调,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处置原则。在网贷机构转型过程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妥善处理股东、出借人、借款人的利益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落实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责任、确保不将风险推移到未来的同时,设定转型过渡期,给予新设小贷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

目前民间催收基本已经作用不大,自保为先、催收佛系,能不能回款全看运气。

一旦国家能进行司法催收支持,无论是对恶意欠款人的打击力度还是回款效率上,都将事半功倍。

其次,曾经的P2P公司属于信息中介,并不能用资金兜底,然而在金融教育尚未完成,金融环境尚未成熟的国情下,推广这样的金融模式时候未到。

即便有人心怀理想入局,也不得不在残酷的竞争中被迫改变初衷。

因此只有P2P转型为小贷公司,当牌照成为标配,合规成为基本要求,才能理直气壮地兜底,光明正大地放贷。

然而在这样的硬性要求之下,市场终将被拥有牌照和资金优势的寡头所掌握。

只希望在中国金融基础设施足够完善的那一天,真正与普惠小微主体融资需求高度契合的纯信息中介P2P模式,能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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