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支招:老闆關店走人,消費者如何維權?

律師支招:老闆關店走人,消費者如何維權?

文章摘要(太長不看版)

一、慣用套路分析

二、報警、投訴or起訴?

三、沒有律師也能起訴



這兩年不少朋友來問:

“我給孩子報的培訓班關門了,老闆玩消失,怎麼要回我的培訓費?”

“Tony老師關門了,我充值了三千元的會員卡怎麼辦?”

“健身中心倒閉,我的年卡里還有錢啊,報警警察說處理不了,我就這麼算了?真想去把他店砸了!”


冷靜!等我先給你分析分析這些老闆們“圈錢跑路”的慣用套路。

首先,他們把單價標高,吸引我們辦年卡、多次卡、充值卡,多充多送。不得不承認,有些人的推(忽)銷(悠)能力確實很強。

然後,像模像樣地跟我們籤合同,合同是印刷好的一式三聯,密密麻麻一頁紙,字小到我拿放大鏡都看不清,再蓋個蘿蔔章。蘿蔔章是老闆隨便找人刻的,例如“**教育**分校”、“**中心財務章”,落款:“校長/店長親筆”。當然,有的店連合同都不籤。

再然後,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要麼不開收據,要麼隨便手寫一個,反正不開發票是一定的。

再再然後,突然有一天,他們把店鋪關了,人去樓空,電話不接,信息不回。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稍微有點良心的老闆,會發信息給我們:“你的會員卡已轉到**店,請移步那邊繼續消費。”

“可LZ在你這辦卡就是圖個方便,你把我賣給幾公里以外的店,我怎麼方便?”去到之後,那家店還不拿正眼看我們,要交個轉卡費、開卡費什麼的,又扒一層皮才給繼續用。當然,我們可以不同意,可問題是老闆不退錢啊!

是不是全部都這個套路?!有木有?!彷彿這些老闆們都上過“圈錢”培訓班一樣!

律師支招:老闆關店走人,消費者如何維權?

經過這麼一分析,看清了老闆們的套路,我們作為消費者,應該怎麼辦?

去派出所報警,告老闆詐騙?

警察聽完我們的哭訴,會說:“這種情況不算詐騙,不能立案。”“納尼?LZ幾千塊錢沒了,這都不能算詐騙?”從法律上講,還真不算。

在警察看來,有合同,有真實交易,就是民事糾紛。警察處理的一般都是治安事件,只要沒傷人,沒毀壞財物,最多叫雙方到派出所調解一下,調解不成,讓我們自己去法院告。

那警察的調解有沒有用呢?只要老闆願意露面,到了派出所,警察還是有威懾力的。如果報警的人多,影響到社會穩定,那就成了治安事件了。

記住,每次報警之後,我們都可以要求警察出具報警回執。報警回執有什麼用?就是用來證明當時我們報過警,有警察可以作證當時現場的情況,在法庭上還是有作用的。

打12345消費者投訴熱線?

12345的小姐姐/小哥哥會耐心地記錄下我們的投訴,轉給店鋪所在地的工商所,工商所的人聯繫我們,應該是幾天之後的事情了。通常只有想繼續做生意的老闆才會怕工商所,他關門大吉之後,就不怕了。

工商所最多也只能通知雙方協商,如果老闆軟硬不吃,工商所也沒有辦法,只能告訴消費者:還是去法院告他吧。

去法院告他?

怎麼告?找律師嗎?我們想拿回來的錢也就幾千塊,還不夠交律師費。除非走量,一般律師也不願意接這種幾千塊錢的案子,收多了傷你,收少了傷自己。

有一點要注意。如果一個律師跟你談律師費,說只要前期交一兩千元,等拿到錢之後一人一半,千萬別答應!在律師行業裡,這叫做風險代理,律師在風險代理中,風險部分律師費最高不能超過30%。也就是說,“一人一半”超出標準了,是違規的。

那我自己去法院告他嗎?完全沒問題。但我們要整理好起訴文件,做好以下準備,否則法院也幫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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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要告誰?

先看合同,乙方是“**教育**分校”、“**中心分店”,就告它?錯!我們需要找的是店鋪實際在政府註冊登記的名稱,沒有可以去問物業公司或房東,他們那裡應該有留底的。

名稱確定之後,我們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下載它的報告,這就是法院立案時要我們交的被告主體資格證明。

如果查到是個人獨資公司或個體工商戶,恭喜你,可以把個人股東/店主一起列作被告了!為什麼?因為法律規定,只要個人獨資公司的股東不能將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區分開來,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則全部由店主承擔。

怎麼查個人股東/店主的身份信息?可以等立案時憑法院開具的《補充訴訟材料通知書》,按法院的指引去查。

第二,訴狀怎麼寫?

這個其實不難,網上都有格式和範本。實在不行,法院立案窗口都會給你一張表,讓我們填。我們只需要把自己的要求、事情來龍去脈寫清楚就行了。

第三,我要提供什麼證據?

去法院打官司要看證據的,沒有證據,再有理也會輸。

我們主要是提供合同、收據、付款憑證,用來證明基本事實,如果有照片、微信截圖之類,有重要信息的部分也可以提交。我們還要做一個證據清單,把每個證據填上去,方便法官看。

證據原件要不要交?立案時不用原件,只需要複印件,原件留在開庭時拿出來核對。

第四,我要準備多少份起訴狀和證據?

起訴狀一定要原件,證據只要交複印件,全部按被告每人一份、法院一份的原則提供給法院。

第五,我要交多少訴訟費?

法院的案件受理費時按你在訴狀中要求的金額來計算的,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計,公式比較複雜,你只要記住,一萬元以下的金額是50元,2萬元的金額是300元,這還是普通程序的標準,就是有一名法官、兩名人民陪審員。如果按簡易程序(只有法官一人審判,沒有人民陪審員),再減半收費。很便宜是不是?

第六,我沒時間,可以委託家人處理嗎?

完全沒問題,我們只需要出一份授權委託書就行。網上和法院也有格式和範本。

唯一要注意的是,被委託的家人只能是近親屬。法院這麼規定,是為了避免有些人做公民代理(就是以個人身份提供專業法律服務),這是不合法的。

第七,法院要我去拿對方證據、傳票、判決書,我沒空過去怎麼辦?

我們不要傻傻地每次都自己跑過去拿。律師在沒空過去的時候,都是讓法院寄快遞的。只不過有的法院會寄到付。想想可以花十幾元省得自己跑一趟,也就懶得和法院計較了。

第八,我沒上過法庭,怎麼開庭?

不用擔心,中國法院開庭是“糾問式”,法官主導整個開庭過程,他看我們沒律師代理,也會引導我們發言。我們要做的就是,開庭前認真研究對方提供的證據,開庭時如實陳述。

法官看到這種案子,都知道大概怎麼回事,他開庭是想搞清楚我們預存了多少錢,有沒有證據,花了多少,實際餘額多少。法官還可能會稍微給我們提示,比如“你說的意思是不是……?”我們要聽清楚法官問什麼,不知道的不亂說,知道的簡單明瞭地說。

如果被告沒出庭,恭喜你,法院簡單核對一下事實,就可以缺席判決了。

有時會碰到個別狡猾的被告,在法庭開口就滿嘴跑火車,什麼都亂說。其實不用緊張,法院講證據的,他沒有證據的事情,說了也沒人信,不用對他說的每句話都回應一遍,一是省力氣,二是免得惹煩了法官。

第九,贏了官司,怎麼拿回錢來?

我們拿到勝訴判決書,等判決生效、履行期屆滿後,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好是能向法院提供對方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法院會聯繫對方在一個月內申報財產,之後組織雙方執行和解,談不攏就上手段,例如查封對方銀行賬戶、房地產、車輛之類。這些都是法官可以在電腦上直接聯網操作的。如果過了6個月還是沒有收回錢,這個案子就只能先告一段落,等以後有財產線索了再恢復執行。

我們可以申請法院將對方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出行、消費、貸款受阻,例如不能住三星級以上酒店,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不能出境之類。如果對方是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會被限制高消費。這些執行措施多少都會對“老賴”們造成影響,看哪一天他憋不住了,就會自己跑出來還錢。

綜上所述,消費者維權總有辦法,不一定需要律師,只要略微做點研究和準備,在很小的成本之下,或許也可以取到很好的效果。祝你好運!

作者簡介:

張由,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現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國際業務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業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入選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廣東省涉外律師領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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