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婚外恋付出了生命

在我是一名公诉人时,先后办理了几起人命案,这些案件不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同时,给几个家庭造成了永远失去亲人的伤痛。常言道:玩火者,终自焚。

这是一起因婚外恋雇凶杀人案件,案件发生在上世纪1996年偏僻的东北小城,一位企业女工家中被害。案件很快破获,两名外地作案人员供认了杀人的经过。让侦察人员意外的是,这起案件竟然是雇凶杀人案。嫌疑人供述了,他们受一位女士委托,并收取了雇佣费用5万元,在指定的日期清晨,他们来到被害人家中,将女主人杀死的全部经过。

这是我市第一起雇凶杀妻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派精干警力负责侦破。办案人根据嫌疑人的供述,雇凶杀人的女嫌疑人王娟进入侦察视线。因为,只有言词证据,公安机关没有急于抓捕,而是跟踪侦察。不久侦察人员发现被害人的丈夫杨军与王娟接触密切,并且都是在深夜,侦察人员果断实施了抓捕行动。通过审讯,二人承认了情人关系,也供认了雇凶的经过,而雇凶的目的为了致残,死亡结果是行凶者自己决定的。

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我做为公诉人助理参与了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在审查过程中,二人始终供述没有杀人的目的,致死结果不是他们所为。在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时,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要改变对二人的定性。没想到,公安机关发现了新的证据,二人利用干活的机会,王娟递给杨军一封攻守同盟信,大意是:坚持统一口径,否认杀人事实,只要保住命,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让王娟没有想到的是,被自己的真爱出卖。也许,是良心发现,杨军看完这封信后,主动交给了看守人员。至此,还原了案件的经过。

杨军和被害的妻子是自由恋爱,岳母因杨军的家庭条件困难反对这门婚姻,而被害人却认定杨军,并瞒着父母与杨军在租住的房屋结了婚。虽然,生活困难,但两人最初的婚姻还是很幸福的,并生育一个儿子。看到他们生活困难,岳母不忍心并资助他们做生意。没两年,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生意也越做越火。而杨军在采购过程中,认识了销售员未婚的王娟,两人接触几次后,迅速发展成情人关系。杨军总是以生意为借口,留宿王娟处。时间长了,妻子发现杨军与王娟的私情,两人经常为此事吵架,甚至提出了离婚。杨军非常清楚,如果离婚,他将一无所有,而又不想放弃王娟。这时,王娟提出雇人杀被害人的想法。最初,杨军没同意,而妻子提出要不离婚,要不放弃王娟,让他尽快做出决定。最终,杨军同意王娟的提议,雇人杀妻。王娟在销售过程中,认识两个刑满释放人员,商定5万元杀被害人,事先进行了采点。为了避开作案嫌疑,杨军在单位找了公出的机会,每天儿子七点准时上学,家里只剩被害人自己,利用这个时间作案。就这样,一个肮脏的计划开始了,善良能干的妻子在开门的瞬间被害。

在大量证据面前,王娟、杨军终于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王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杨军因检举有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经过上诉、复核等程序,1998年的春天,王娟走上了刑场。在与父母告别时,她没有落一滴泪,却安慰父母来生为他们尽孝。从她冰冷的表情上,看到她冷酷的内心。也正是这份冷酷,让一个九岁男孩失去了母亲,还要面对杀害母亲即将服刑的父亲,让两位白发人承受送黑发人的伤痛。也让自己的父母承受杀人犯父母的名称,而无颜面对邻居,面对亲人。

随着一声枪响,王娟带着罪恶倒在血泊中,她为自己不光彩的婚外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人的一生没有不犯错误的,常言道:错了就改还是好同志,唯独不可踩着法律的红线,触犯法律轻者经济损失,重者牢狱等候,直至性命不保。

切记:玩火者,必自焚!

她为婚外恋付出了生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