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萬塊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主播送“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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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萬塊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主播送“遊艇”

2020年4月1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對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與被申請人盧某明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盧某慧的監護人的資格;指定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為盧某慧的監護人。

盧某慧現被妥善安置在福州市福利院。這是2020年福州市第一起撤銷監護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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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案件的盧某明

系被監護盧某慧的親生父親

他為什麼會被撤銷監護權呢?

這還得從盧某明不堪回首的過去講起

……

案件回放

8萬!

親生父親賣女打賞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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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庭審畫面

貴州男子盧某是名“80後”,在莆田打工。因夫妻倆感情不和,2018年10月,妻子曾某離家出走,留下一兒一女。覺得自己一人撫養壓力大,盧某就尋思著將3歲的女兒賣掉。

陳某(另案處理)和妻子住在福州晉安一小區,想著領養個娃,就讓老家莆田的親戚鄭某(另案處理)等人幫其找尋。李某(另案處理)得知盧某的想法後,很快告訴了鄭某。

2019年初,經李、鄭二人介紹,陳某夫婦趕到莆田一酒樓門口,與盧某見面。盧某拿出了小惠的照片和視頻,照片中的小惠天真可愛,陳某夫婦一眼就喜歡上,對盧某提出要8萬元“營養費”的要求,馬上就同意了。經體檢,確認小惠身體狀況良好後,他們將小惠帶回。

一大筆錢到手,盧某頓時覺得手頭寬裕起來,打工也沒什麼心思,終日沉迷網絡直播。為了獲得女主播青睞,他出手闊綽,“獻花”送“遊艇”,賣女所得的8萬元,打賞“快手”女主播就花了約7.3萬元。

2019年,陳某夫婦到派出所給小女孩上戶口時,民警發現了其中的蹊蹺,經偵查,盧某的卑劣罪行被全盤揭發。6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決定對盧某涉嫌拐賣兒童罪立案偵查。2019年11月5日,晉安檢察院以其構成拐賣兒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3月25日,晉安法院審理認為,盧某作為小惠的親生父親,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小惠的身心健康,判決盧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狠心”父親

被撤銷監護權

男子8萬塊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主播送“遊艇”

孩子本應在父母呵護下健康成長,卻遭遇“骨肉分離”的痛楚,更令人痛心的是賣掉女童的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漠視骨肉親情的父親已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而被賣的女童又該如何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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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女童的身心健康,刑事案件判決生效後,晉安區民政局於2020年3月26日向法院起訴稱: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親生父親,不但未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反而將小慧出賣給他人,其行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身心健康。

小慧的母親曾某花於2018年10月離家出走,現下落不明。曾某花與盧某明另生育一子盧某偉,尚未成年。小慧的祖父盧某海於2008年3月18日死亡;小慧的祖母秦某芬因體弱多病,已明確表示無法履行監護責任;小慧的外祖父曾某新於2007年9月將小慧的外祖母殺害,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在龍巖某監獄服刑。目前,上述直系親屬均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為小慧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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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安法院受理此案後,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指派專人審理。4月10日,承辦法官即到福州市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

晉安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若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甚至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其繼續享有監護人資格不利於被監護人的成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的鉅額錢財將被監護人小慧送給他人,經刑事判決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嚴重侵害了被監護人小慧的合法權益,故其不宜繼續擔任小慧的監護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申請撤銷盧某明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的資格,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在目前沒有合適人員和其他單位擔任小慧的監護人的情況下,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願意承擔監護責任,並申請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故法院予以准許,依照法律規定,作出開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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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普法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

30.監護人因監護侵害行為被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書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臨時照料人有權依法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對於監護侵害行為符合本意見第35條規定情形而相關單位和人員沒有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書面建議當地民政部門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35.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一)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四)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五)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七)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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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ID:guangzhoudaily)綜合人民法院報、福建高院、福州晉安法院、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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