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酒泉市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酒泉市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并报请区委同意,政协酒泉市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期4天。
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区委领导讲话;
四、列席肃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工作报告;
五、政协委员大会专题发言;
六、审议通过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九、审议通过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十一、选举(补选)政协肃州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十二、新当选的区政协主席讲话。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监制:杨振利 责任编辑:朱天保 编辑:许发虎 方海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