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以正常調動為由調崗,不想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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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單位的調崗行為是否合法合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訂有有關調崗的條款;

2、用人單位基於生產經營、外部市場的需要或因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調崗;

3、調崗後員工工資與調崗前的工資水平基本一致;

4、調崗後是否增大了員工的勞動成本,影響員工日常生活的時間安排,或雖影響但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相應補貼能夠彌補也是可以的;

5、調崗後的新崗位不具有懲罰性或侮辱性;

6、員工能夠適應新崗位的工作條件、工作強度;

其次,根據單位調崗是否合法,判斷你不想去新崗位的影響。

如果你單位的調崗符合上述條件,那麼屬於合法調崗,此時如果你不想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後還是要你去,那你還是要去的,否則可能會被認為曠工。

如果你單位的調崗不符合上述條件,一般屬於非法調崗,此時你如果不想去就明確拒絕,但還是要在原崗位上班的,但這時不去新崗位報道就不是你的問題了。單位如以此為由與你解除勞動關係往往屬於違法解除。

最後,在與單位協商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證據,比如兩個崗位的差別、薪資調整等。


陳育律師勞動爭議解決


如果是我,我就這麼辦:

直接找領導溝通,拿出充分理由說服領導不要動我的崗位

既然領導研究調動我的工作,自然有領導的道理。我不想去新的崗位,自然有我的道理。各有各的想法,那就把各自的想法擺出來,拿到桌面上來談。

如果我的理由正確,尤其我在原崗位對職場更有利,我想領導會分得清對錯的。

如果我說得確有道理,但是領導們就是不同意,那麼,我會先服從領導的決議,到新的崗位工作,等待時機再做努力。

如果我沒有理由,我就服從領導安排

如果沒有理由,輕易不要拒絕領導的工作安排。

本人既在基層幹過,也做過企業負責人,對員工工作調整的程序有一定的瞭解。

一般情況下,領導考慮一個員工的工作,會以有利於整體工作來考慮。有些人的素質與崗位十分匹配,有些人可能會到陌生的崗位上,有些人還有可能權力被削弱。但是,對誰能做什麼,將來可能做什麼,領導心裡是有數的。對有些員工,就是放在不同崗位歷練的。但是,領導不需要把意圖告訴所有的人。

所以,總體來說,領導比下屬站得高,看得遠。不要輕易否定領導的用人眼光。我們在基層能看到,領導比我們更清楚,因為領導的信息渠道更多。在我走上企業領導崗位後,我也見過有些年輕人,因為拒絕領導的工作安排,而錯過被培養的機會。

因此,我這麼多年,沒有拒絕過領導的工作安排。徵求意見時,我會實事求是地說出我的看法,但最終以領導意見為準。

【總結】如果沒有充分理由,那就服從調動。如果理由充分,就妥善和領導溝通。不管最終結果如何,都服從領導安排。


職場老魚頭


職場探秘者觀點:當胳膊擰不過大腿時,不要再堅持,否則就是骨折!

1.當單位通知要為你調崗時,其實早已醞釀很久了,只不過你自己不知道而已。單位選人用人,都要經過人事部門精心安排、主要領導點頭、小範圍內討論、最後決定、通知本人的過程。非常直白的告訴你,當單位通知你要被調動崗位時,其實早已是經過深思熟慮、經過多人同意的結果。你想去也得去,不想去也得去。因為,你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有這麼一個事例教訓:

張三工作能力很突出。一次,單位要臨時選調一人去參加上級組織的檢查工作組,時間為全脫產一個月。張三由於家中孩子小,沒人照顧。當人事處長事前徵求他的意見時,他很是委婉的表達了自己的困難。人事處長當時沒有說什麼,也尊重了他的想法,派了別人去。張三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畢竟是人事處長私下溝通、他表達的也很委婉。覺得人事處長不會生他的氣。沒想到,當張三被大領導提名準備提拔重用時,人事處長直接以“此人不服從單位派遣,還不夠成熟”為由給頂了回去……

2.給你調崗位,有三種可能。

一是不適合繼續待下去。由於在原來的崗位上時間太長,已經是老資格領導對你有所顧忌了;或者你在這個崗位上的所作所為,根本沒有起到領導想要的作用。所以,才要把你調整走。

二是給別人讓路。可能你的崗位是個“好”位置,是眾人眼中的肥差。只要在你原來的崗位上幹,就可以撈得好處或者獲得提拔的資本。因此,領導要把自己的親信或者上級的關係戶、也或者是單位公認的重要培養對象,安排過來取代你。

三是新的崗位更適合你。單位經過反覆衡量,認為新的崗位更符合你的性格、專業和能力素質。讓你到新的崗位上任職,更能發揮你的優勢。

3.努力變成強者,成為不可替代的人,才能避免被擺佈的命運。

一是通過學習鍛鍊成為專業領域的不可替代的人。二是發揮情商優勢努力成為領導最信任的人。

最後,給你的建議是:不管你想去還是不想去,你都得去。調整好心態,別貪戀原來的崗位,也許新的崗位會讓你有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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