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停板”再现!房价涨跌超15%需备案!

11月23日,深圳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提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该消息一经曝光,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人将其理解为“房价涨跌停板新规”

房价“涨停板”再现!房价涨跌超15%需备案!


然而,当地的政策中并未提出“房价涨跌不得超过15%”的相关字眼,而是指房价调整幅度超过15%的,要重新申请备案。相关专家解读表示,该政策对于楼市有一定利好,是对过去纹丝不动的限价政策的适时调整,房价调整在15%以内的,房企有了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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