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第二屆全國創新爭先獎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科協、科技廳(委、局)、國資委,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人事人才司(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和各全國學會聯合體:


為團結引領廣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進程中創新爭先,宣傳表彰積極投身創新爭先行動,在基礎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裝備和工程攻關、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社會服務方面成績突出、貢獻卓著、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優秀科技工作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開展評選第二屆全國創新爭先獎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額


(一)先進個人300名,獎勵在工作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狀,對其中30名作出重大貢獻的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章。

(二)先進集體10個,獎勵科技工作者團隊,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牌。


二、評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熱愛祖國,作風廉潔,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學風,恪守科學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團隊應於三年內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1.疫情防控。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線或在科研、物資生產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具有典型學習宣傳事蹟的科技工作者優秀代表。

2.脫貧攻堅。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深入基層一線、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扶貧作出重大貢獻、具有典型先進事蹟的科技工作者優秀代表。

3.基礎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創性科學發現,提出或解決重大科學問題,開闢新方向,探索無人區,實現前沿領域領跑或突破。

4.重大裝備和工程攻關。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引領完成重大工程和裝備研發,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為應對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國家安全挑戰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貢獻;長期服務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具有高超技藝技能的學習型、創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面向經濟主戰場,推動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產品或服務,開發、應用、推廣科技成果,形成新技術、新產業、新標準和規模化應用示範等,經濟社會生態效益顯著;基於科技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而進行成功的創業活動,具有顯著的開拓性和原創性。

6.社會服務。開展科學普及活動,面向社會公眾提供高質量的科技類社會化公共服務產品,產生顯著社會效益;圍繞經濟社會建設、科學技術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開展決策諮詢,政策建議對促進發展和有關問題的解決產生顯著成效或得到有關部門重視和批示;促進開放合作,在推動國際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中作出突出貢獻;開展科技志願服務活動,特色鮮明、群眾受益、社會認可,有典型學習宣傳事蹟。


上述工作應當主要在國內完成。


(三)獲獎科技工作者應為中國籍,表彰的先進個人一般為在職;團隊成員70%以上應為中國籍,其中團隊負責人必須為中國籍。

(四)已獲得往屆全國創新爭先獎個人獎(獎狀或獎章)的個人不納入本屆全國創新爭先獎個人獎的候選人範圍。


三、推薦渠道和名額


(一)中央和國家機關推薦

1.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務院國資委、國務院扶貧辦、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可分別推薦個人獎候選人20名、獎牌候選團隊3個。

2.軍隊系統候選人和候選團隊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統一推薦,不得從其他渠道推薦;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薦個人獎候選人40名、獎牌候選團隊6個。

3.其他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可分別推薦個人獎候選人5名、獎牌候選團隊1個。


(二)地方推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組織開展推薦工作,在徵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科技廳(委、局)、國資委意見後,推薦本地區個人獎候選人10名、獎牌候選團隊2個。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可推薦本地區的個人獎候選人10名、獎牌候選團隊2個,提交前需報經中聯辦審核。


(三)學術團體推薦

各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可推薦個人獎候選人5名、獎牌候選團隊1個。各中國科協學會聯合體可推薦個人獎候選人10名、獎牌候選團隊2個。

所有個人獎候選人和獎牌候選團隊均應通過上述推薦渠道產生。


四、推薦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薦渠道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規範工作程序,開展推薦工作。

(二)產生擬推薦對象。擬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經過民主推薦、專家評議、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提出擬推薦對象並公示。

(三)審核與評審。各推薦渠道要對擬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工作規範性和相關推薦材料進行審核,通過相關民主程序產生推薦對象並公示。

(四)上報。各推薦渠道向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推薦材料,辦公室審查通過後組織評審,差額產生獲獎者並公示。


五、推薦工作要求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把科研生產一線真正愛國奉獻、政治表現好、成就突出、貢獻卓著、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優秀的科技工作者和團隊推薦出來,寧缺毋濫。


(二)各推薦渠道應充分發揮優勢,擴大人才發現和舉薦視野,著重舉薦在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中作出突出貢獻、具有典型學習宣傳事蹟的優秀科技工作者代表;著重舉薦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國防領域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優秀代表;著重發現優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業科技工作者。


(三)推薦材料要真實、準確、規範,成績和貢獻要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避免面面俱到、空話套話。公示期內,如有書面、實名投訴,應及時處理,並明確提出是否繼續推薦的意見。


(四)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推薦副司局級或者相當於副司局級(含)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不推薦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處級幹部人選比例不超過2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長年堅持在教學、科研一線並作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以按科研人員推薦。


(五)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要嚴格紀律,加強監管,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杜絕暗箱操作。對於偽造成績、貢獻、材料騙取榮譽的行為,經查實後撤銷其評選資格。對於推薦工作中徇私舞弊、嚴重瀆職的,經查證後取消推薦渠道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的資格。對於已獲獎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如發生違紀違法等行為,將撤銷其所獲獎項,並收回獎章、獎狀、獎牌、證書,終止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六)全國創新爭先獎的獎章(獎狀、獎牌)所有擬獲獎人選和團隊確定後,擬獲獎人選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徵求幹部管理、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統一徵求省級公安部門意見;擬獲獎人選或團隊負責人為企業負責人的,還需按照《企業負責人徵求意見表》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相關征求意見工作由推薦渠道或有關單位統一組織,不得由擬獲獎對象個人或團隊自行辦理。


(七)推薦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經過保密審查,並嚴格按有關保密規定辦理。基礎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裝備和工程攻關兩個領域的候選人和候選團隊可提交涉密(不超過機密級)材料;涉密推薦材料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單獨報送。其他領域(疫情防控、脫貧攻堅、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社會服務)的候選人和候選團隊提交的材料不得涉密。


六、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對於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薦材料,各推薦渠道和申報單位應嚴格區分進行管理、審核和報送。


(一)電子材料報送要求


對於非涉密推薦,請各推薦渠道根據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和評審管理系統(http://qwyc.cast.org.cn/),填報《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渠道工作機構成員名單》,並根據要求組織候選人和候選團隊登陸後填報電子材料,其中包括《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個人用)》《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團隊用)》和有關附件等材料。“推薦單位用戶名、密碼,候選人和候選團隊註冊密碼”另行發送。4月26日前,各推薦渠道應通過“推薦系統”上傳提交非涉密推薦的電子版材料,提交後不能更改。


對於涉密推薦,電子版材料包括《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個人用)》或《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團隊用)》、有關支撐材料和推薦情況報告電子版。涉密推薦的電子版材料要求以附件形式使用涉密存儲介質和書面材料一起於4月28日前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報送到指定接收單位。


(二)書面材料報送要求


非涉密推薦的候選人和候選團隊的電子版申報材料提交成功後,使用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及評審管理系統打印書面材料。涉密推薦的書面材料(包括申報表和有關支撐材料)須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打印。書面材料須與電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書面材料包括:


1.推薦工作報告。包括:

(1)推薦工作情況(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2)

《全國創新爭先獎候選人彙總表》《全國創新爭先獎候選團隊彙總表》《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渠道工作機構成員名單》;

(3)推薦渠道公示材料。

推薦工作報告須加蓋推薦渠道公章,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推薦的,加蓋有關司局公章;地方推薦的,加蓋省級科協公章;學術團體推薦的,加蓋學術團體公章。


注:既有非涉密推薦又有涉密推薦的渠道須出具非涉密推薦和涉密推薦兩份推薦情況報告。


2.推薦對象材料。包括:

(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紙製版一式8份,其中原件5份,複印件3份;

(2)附件材料1套並裝訂成冊,其中候選人根據《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重要成果列表”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候選團隊提交“主要成績和貢獻”欄涉及內容相關證明材料;

(3)《全國創新爭先獎獲獎人選徵求意見表》一式4份;

(4)《企業負責人徵求意見表》一式4份;

(5)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公示材料1份;

(6)非涉密推薦提供推薦材料非涉密證明(保密審查部門或所在單位簽章)1份;涉密推薦須註明密級並提供推薦材料保密審查證明1份。


(三)書面材料報送時間和方式


對於非涉密推薦,請以快遞方式將候選人和候選團隊的書面材料郵寄至中國科協培訓和人才服務中心,應嚴格按照郵寄地址信息填寫,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須於4月28日前寄出,逾期無效,材料不接收現場報送。


對於涉密推薦,請推薦單位於2020年4月28日前將候選人和候選團隊的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使用涉密存儲介質),按有關保密要求現場報送或通過機要交通郵寄至指定接收單位,現場報送接收時間為4月20日-24日及4月26日-28日每天8:30-16:30,通過機要交通郵寄的須確保4月28日前寄達。


除上述方式外,其他方式報送的材料原則上不予接收,因疫情防控形勢造成的特殊情況除外。因推薦單位報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報送材料逾期的,責任由推薦單位承擔。謝絕候選人本人或候選團隊成員本人報送材料。


七、獎勵方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表彰決定,對獲獎個人和團隊頒發證書、獎章(獎狀、獎牌),並對獲獎個人按有關規定發放獎金,其中全國創新爭先獎章獲得者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八、組織領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成立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獎勵委員會,負責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評選獎勵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


各推薦渠道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高質量完成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工作。


九、聯繫方式


(一)評選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

聯 系 人:張冀聰 範永健 宮 飛

聯繫電話:(010)68578091 68526144


(二)非涉密推薦材料接收單位

收件單位:中國科協培訓和人才服務中心

聯 系 人:高文洋 嶽文彬

聯繫電話:(010)62165291 6858662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86號中國科協綜合業務樓西樓604室

郵政編碼:100081

推薦和評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10)62165293


(三)涉密推薦材料接收單位

收件單位: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信息中心

聯 系 人:冀紅霞 戴少傑

聯繫電話:(010)88529308 88529309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採石北路與金溝河路交叉口東南角88號大樓(信息中心)

機要地址:國家國防科工局

收 件 人:國家國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冀紅霞


附件:

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個人用)

2.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團隊用)

3.全國創新爭先獎獲獎人選徵求意見表

4.企業負責人徵求意見表

5.全國創新爭先獎候選人彙總表

6.全國創新爭先獎候選團隊彙總表

7.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渠道工作機構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科協

科技部 國務院國資委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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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中國科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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