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缺孩子的國家德國,生孩子獎勵豐厚,為何當地人卻不想生?

林梓源


一說起女人生孩子,絕大多數人會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時代在改變,越來越多國家的女性開始不願意生孩子了,生育問題現在甚至成了一個“世紀難題”。有的女性只想生一個,二胎是堅決不生,有的女性卻連一胎也不願意生。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國內,多半是因為經濟條件,如果沒錢養不起孩子,生了也是受罪,但是在國外,一些國家在生育政策上都有著高福利,但是女性還是不願意生孩子,尤其是德國,生育之後有著各種福利,但是德國女性仍然不願意生孩子。



德國生育現狀如何?

30年來,德國的人口出生率與其他國家相比就非常低,從2010年起,德國就已經成為歐洲最缺少兒童的國家之一,當年德國的未成年人佔總人口比例僅有16.5%。儘管德國政府在陸續出臺各種兒童補貼政策鼓勵女性生育,但仍然難以改變出生率低的現狀。在現在的德國家庭中,大多數兒童都為獨生子女,德國的適齡婦女平均每人1.3個孩子。


為什麼德國人不願意生孩子?

其實在很早之前,德國的有關機構就對此做了調查,其中有40%的被調查者稱,不願生孩子的首要原因是“還沒找到合適的伴侶”。沒有找到伴侶,自然沒有結婚的可能,沒有婚姻的基礎,也就不會選擇要孩子了,“先結婚後生子”這個觀念在全世界都是統一的。其餘的被調查者不願意生孩子的原因就是“感覺自己還太年輕”或“希望給自己有更多業餘時間”,這兩種觀念是當今世界導致女性不願意生孩子或者推遲生孩子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在生育方面更加有自己獨特的理解。


德國豐厚的生育福利

為了鼓勵生育,德國政府也是絞盡了腦汁,比如為生育家庭補貼養育費和削減稅費;德國政府從2007年也開始實行了“父母金”政策,也就是政府撥出約40億歐元的資金,給新生兒父母中的一人補貼12個月的工資,而在接受補貼的同時,可以申請休假,休一年都可以,如申請這個補貼的是母親,那麼父親也可以額外申請兩個月的“陪產假”,在此期間,該父親能夠拿到約67%的薪金。

德國總理默多克上臺之後,在生育政策上也做了一項特別決定:建立了父母產假福利,規定從2013年開始,新生兒有進入日託中心的合法權利。德國的日託機構種類少,只有全天的幼兒園和日託中心,而且數量無法滿足德國兒童的需求。很多母親都有這種經歷,就是為了工作把孩子送到日託機構,但是企業又會強調“生活和工作平衡”以及“家庭優先”這種觀念,所很多父母不得不把全職工作改為半職工作。但是隻要工作了就很容易影響陪孩子的時間,尤其是不能按時接送孩子,這又讓很多目前陷入了焦慮之中,所以又有一大部分人直接辭去了工作。


受這種惡性循環的影響,很多德國女性就不在信任政府和企業的生育有待政策,她們認為這是陷阱,因為大多數人有了孩子沒了工作,即使在生完孩子後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也會受到其他人不友好的對待,而且再回到工作崗位之後,也無法享受升職加薪的福利,因為上升空間被堵死了。

雖然德國父母的產假福利已花掉政府2100萬美元的資金,但無論政府砸下多少錢,人口負增長的問題依舊無法解決。據德國家庭部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民眾認為家庭的理想狀況是有2個孩子,但事實上很多家庭連一個孩子都不想要,不想要孩子主要是女性沒有生育的主動性。

還是和前面所說的一樣,德國女性認為生育會讓自己失去很多東西,得到的只有母親的稱呼。母親固然偉大,但在德國人的觀念中,不生育也不是錯誤,不生孩子不代表她們不愛孩子,她們只是希望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國際視角淺說


我接觸過幾個德國人,包括德企高層,他們都四十好幾了,又肥胖,看上去五十多了,顯老。他們英語特棒,溝通得知,他們至今未結過一次婚,沒有小孩!他們只有同居了十幾,二十年的女朋友,當然啦,厭倦了,可隨時換!為什麼不願生小孩?婚都不想結,要小孩?當然了,也有不少未婚育有小孩!究其原因是,德國男人要養妻子,離了婚,女方不嫁的情況下,男人要養其一輩子。越有錢的男人,越不想結婚!豪門海選也難進啊!進去了,就是一輩子的長期飯票到手了!離了,女人一直同居,但不與下任,下下任結婚即可!同理可證:小孩也是個分家產的!生得越多越負擔重!

德國女人都想找有錢或收入高的德國男人,可養其一輩子。那麼沒能力的德國男人也可以找個富婆來負擔其生活各項費用。男人不想養女人,找個收入比自己高的也可,只是太難了。

德國乃至很多西方國家,收入也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樣高得離譜,收入與學歷,職業,城市掛鉤。看你什麼職業,基本上就瞭解了大概的收入情況,除了牙醫,律師,金融,各種CEO,高層……

題外話,世界上公認的最能幹,最賢惠,最能吃苦,最體貼男人撫養小孩的是:中國女人!中國男人可能會說日本,韓國女人,別人婚後都不工作了,只帶小孩和只做家務。只要男人出軌了,她們便可起訴離婚,你的家產即少了一半不說,還要負擔至其找到下家!中國女人就不一樣了,幾乎全能選手,樣樣來得。即使離了,你來個婚前財產或財產轉移,我們一毛都沒有!


文子75282


給錢都不生,這得有多任性。雖然德國對於生育的補貼非常高,但是很多德國人並不想要孩子。主要是因為觀念上的問題。


對於生育的補助,德國在很早之前就已經出臺了相關政策,最早的政策是1986年出版實行的養育津貼政策。

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德國政府發現養育津貼政策並不在適合當下的社會,於是在2007年又重新出版了父母津貼政策。

德國為了促進生育,都出臺了哪些政策

根據大量的實際數據表明,一個國家想要保持長久的穩定,生育率通常要達到2.1以上。這個2.1是什麼概念?

它要求15~44歲之間的育齡婦女,平均的生育應該達到2.1個子女以上。如果低於這個水平,將會導致地區或民族人口處於長期下降的趨勢當中。

而德國的生育水平,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裡面一直低於2.1。1994年的時候甚至觸底達到了1.15的最低值。對於德國來說,迫切需要提高生育率。

難道德國之前沒有注意過嗎?其實並非如此。早在1952年的時候。因為二戰對人口的影響,德國推出來了《生育保護法》。

這一政策確實有效的改善了生育情況,但是隨著德國的發展,進入發達國家,自然低生育率的出現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情況。

因此德國在1986年再度推出了《聯邦養育津貼法》,這個法令能幹什麼呢?說白了就是對於德國生育家庭的一種補貼。

這條法律規定,在產婦產前的6周到產後的8周都可以不用工作,仍然可以全額領薪水。而這個薪水的標準,是根據懷孕前三個月的平均水平來計算。

看上去確實挺不錯的,產前的一個多月和產後的兩個多月,加起來是白白領了三個月的薪水。

▲注:人口出生率的變化,2016年達到1973年以來出生率的最高值1.59。圖1 1973年以來德國人口出生率(數據來源:德國國家統計局

雖然有這條政策,但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德國的生育率依然長期處於1.3~1.5之間,還是遠低於2.1的要求。

因此在2006年的時候,德國的社會法學家反覆修改推出了《聯邦父母津貼和父母養育假法》,縮寫為BEEG(以下簡稱)。

在BEEG當中,設置了父母津貼制度。(下面會介紹具體補貼額度)但是這個制度出臺之後,生育率最多達到1.5,還是上不去。

德國社會法學家一看政策還是不夠給力,於是又在BEEG中增加了父母津貼計劃。這個計劃出臺之後,讓德國的總生育率達到了1.59,這個令人激動的數值。

德國的這些政策,到底能領到多少錢?

上面這一部分,我們介紹了德國為了促進生育出臺的幾大政策,分別是養育津貼和父母津貼。這些津貼都可以領到多少錢呢?

先來看一下養育津貼制度。根據1986年出臺的養育津貼制度,除了在前6周和後8周全額領取薪水之外,還有一個額外的補貼。

這個補貼只有新生兒的父母親的一方,可以在新生兒出生後的10個月時間裡,每個月領取300歐元的津貼。(2007年之前領取情況)

這個補貼政策雖然有好幾次修改,但是每次修改都是延長領取時間。比如說1988年延長到了12個月,1998年延長到了24個月,不過很快就變回去了。

但是這個津貼當中有一點明確要求,只能是父母親雙方當中的一個人領取。然而如果你決定領取這個津貼,對於工作也有要求。

對於領取津貼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選擇工作或者選擇部分工作,但是部分工作時間的每週不超過30個小時。

從這個限定條件來看,就是想讓德國父母留在家裡面好好照顧孩子,不讓他出去工作,否則這個錢就沒有補貼的意義了。因此為了利益最大化,一般是讓收入少的人留在家裡。


但是實際情況是孩子出生之後,一般需要母乳餵養。因此絕大部分的人在生完孩子之後,都是母親選擇留在家裡面照顧孩子。

上面的養育津貼的情況,那麼2007年出臺的父母津貼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父母津貼出臺於2006年,取代了上述1986年出臺的養育津貼計劃。

原來的養育津貼計劃是指補貼父親或母親一方,而後來的父母津貼計劃是雙方共同領養津貼。有什麼限制嗎?

父母津貼是德國政府在子女出生14個月期間內的補貼。基本上包括了4個內容:領取人、領取的數額、領取的類型和時間組合、配套制度。

先說領取人:想要領取津貼的父母,必須滿足以下5個條件。

①在德國居住半年以上。②和生的孩子住在一起。③負責照顧孩子。④沒有工作。⑤父母雙方稅前收入不超過50萬歐元。(99%的德國人都是低於這個水平的)

上述的五點,基本上一眼就能明白是什麼意思,這裡就不再多加解釋了。

再說能夠領到多少錢?究竟能夠領到多少錢是根據父母雙方之前的工作情況來定的。 如果之前沒有工作的話,可以每個月領300歐元的父母津貼。(300歐是幾百年,之前是一個人領,現在是兩個人都可以領,方式也可以自己選。)

如果之前有工作,是根據之前收入的2/3作為父母津貼,最低不低於300歐元,最高不超過1800歐元。

另外這裡要補充一點,如果生的是多胞胎。每多一個孩子,就可以增加300歐元。如果家裡之前已經有了小孩,還可以再原先津貼上增加10%。

父母津貼的領取類型和時間:不是說父母都可以領嗎?為什麼還有領取的類型呢?不要忘了上面的養育津貼就說了,如果選擇領錢就不能工作了。

因為這些錢是補貼你無法工作的錢,倘若你一邊領著錢一邊去工作,豈不是在薅政府的羊毛?所以你要選擇到底是兩個人同時休假在家領,還是說一個人領。

如果說是一個人領,可以領14個月,每個月的金額相當於休假人之前工資的2/3。如果說是兩個人領,只可以領7個月,加起來是14個月,是兩個人工資的2/3。

(一個人領,一個人休假。兩個人領,兩個人休假。也可以男方領7個月,女方工作。接下來女方再領7個月,男方去工作。)

最後一個內容是配套制度:什麼是配套制度?其實也相當於是對於父母津貼的一個補充協議條款。意思是除了你能領錢之外,國家還對你有其他的一些補貼。

  1. 首先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免除,即在領取父母津貼的時間內,你所需要交納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全部都由國家來承擔。
  2. 再者是幼兒日託。因為上面父母津貼的時間最多能夠領到14個月,說明孩子在一歲之後,父母就開始投入工作了,就沒時間來看孩子了。

因此德國有一個托育部門,專門來幫助父母減輕這方面的負擔。也就是說孩子在一歲到三歲之間,可以交給幼兒日託來幫自己帶孩子。之所以是三歲,因為德國幼兒園的最低入學年齡是三歲。

這麼多好處?為啥還不願意生孩子?

上面的政策確實非常好,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事與願違。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第一,如果家庭婦女本來就不工作的話,這項政策確實非常好。因為在接下來長達兩年的時間裡面,他可以像之前一樣不工作,仍然有工資可以拿。 這一部分是願意生孩子的,然而這部分人有多少?往下看第二點。

第二,雖然有上述那麼一群沒有工作的人,但是在德國70%的女性都有工作。(適齡婚育的女性,有工作的佔比更大。)

對於這些女性來說,在生育後的兩三年時間裡面,從原來的自由財務,變成每個月300歐的收入,落差有點大。

更加嚴重的是,將近兩三年時間的遠離社會,等再次投入到工作當中,很難和企業發展需求相契合。
因此很多女性生育之後再復出,本該有的上升空間也小了。因此到底生不生,什麼時候生,生幾個,困擾了很多適齡育齡婦女。


▲注:最上面一條線代表父母作為夫妻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數量,2017年不到6百萬;中間一條線是單親家庭的數量,2017年已近2百萬;最下面一條線是沒結婚的雙方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數量。圖2 不同家庭模式(至少有一名18歲以下子女)數量

第三,德國的福利非常好,但是大家可能並不瞭解,德國的離婚率也非常高。如今在德國將近有1/4的單身家庭,這個數據已經很可怕了。(有孩子離婚了,孩子剛生的情況)

如果是兩個人的家庭,可能只需要一個人留在家裡面領津貼就好了。然而如果是一個人的家庭,對於單身父母來說,每個月300元歐元的補助,基本上相當於社會福利救助線的水平了。

從原本的經濟獨立,突然變成伸手向國家要錢,這在德國很多人的潛意識裡面難以接受。在德國這個社會,很多人對於那些伸手問國家要錢的人看不起。

在德國現行的社會觀念下,那些領取社會福利的人,基本上被為無能的表現。很多人甚至會說,我們納的稅全部用來養活了你們。

由於這種歧視,造成很多單身家庭父母不被別人看得起。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很多人並不願意生育。

因此這裡可以總結一下,雖然德國給的補貼非常多。但是真正平均到日常生活當中,其實就沒有這麼多了。

另外也不要用我們的水平,來衡量德國這句話什麼意思?比如德國一塊雪糕1歐元,相當於人民幣8塊錢。60萬元人民幣換算成歐元也就7.5萬,比不上兩三年沒工作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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