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
人們紛紛盤點一年的收穫
而計算年收入無疑是必須的
小編提醒您
除了每個月的工資外
歲末年初還有這3筆錢可以領取
一起來看看!
年 終 獎
年終獎,是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通過其內部規章制度規定、勞動合同約定方式或其他方式,在年終給予勞動者的一次性獎金。單位設定年終獎,應當明確獎金的發放人員範圍、發放條件、發放標準。
年終獎並非法律強制發放
實踐中,勞動關係雙方對年終獎的確定大致有三類原則:一類是勞動合同約定,一類是規章制度規定,還有一類是由企業管理者自行決定的。
具體來說,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及績效表現等綜合因素,自主確定年終獎等各類獎金是否發放、發放的條件及發放標準。因此,如果職工所在單位未就年終獎進行有關約定,就無法享受此項待遇了。
第十三個月工資
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年底雙薪”,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取得的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性工資,實際就是單位年終對職工考核後給予的獎勵。
與年終獎一樣,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十三薪做出具體的規定,它屬於用人單位自主管理的範疇,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帶薪年假工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