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婚前要求房子車子過分嗎?

陳羅彬


我覺得這不能用過分這個詞來表述!

第一、結婚前兩家商量買房,買車,彩禮這是社會普遍的一種現象。

從古至今,結婚男方為女方去置辦這些基本的物質保障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也是表達求娶的一種誠意!

畢竟父母把女兒養大不容易,也是對父母的一種感恩!

所以從這方面來說這是最基本的一種要求,不能說過分!

第二、隨著時代的推演,社會的進步,人們思想的獨立,婚姻法的改革等因素。

從以前偏向女性到如今男女同等,車子,房子在婚前買,無論誰買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對雙方造成不便的損失。

在這一點上為很多男性做了更多的保障,而如果說要求加上女方的名字,這對很多家庭來說肯定會有所顧慮,這是人之常情!

所以很多時候男方不願意買房的一部分原因也有可能是女方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導致的!

第三、因為每個地方的習俗不同,所以要求的房子,車子,彩禮的標準也不盡相同。

但確實隨著社會的發展讓這種結婚前必備的事成了一種互相攀比的現象,會覺得別人結婚買了多大的房子,買了多好的車,給了多高的彩禮,我也必須不能比她差!

隨著這種現象比例不斷的升高,讓很多男方家庭壓力倍增。

出現了一種俗話:娶一個媳婦,背一屁股債,掏空一個家!

綜上幾點所述,所以說女性婚前要求買房買車並不過分,這體現的更多是一種誠意,及以後生活的保障!

畢竟誰願意結婚後連個最穩定的家都沒有呢?誰願意生了孩子後,孩子沒有個好的成長空間呢?這是人之常情。

但換位思考一下,男方考慮的是什麼,他願不願意給你們未來的家一個實際的保障?如果不願意,那他不願意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說他確實是愛你,你也愛他,也確實是願意給你一個保障,但確實是能力有限。

那我覺得根據兩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去商量買多大房子,多錢的車子,不要去陷入攀比,要適當的量力而行,這樣的解決問題會更好!

但如果說他是不願意給你買房子,買車子,不論能不能買的起,連最起碼的誠意都沒有的話。

那我建議,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沒必要再談了,為這種人不值得!他更多的是自私,愛自己勝過愛一切!

不管怎麼說,女性活的現實一點是好,但把控好一個度,這種現實就是合理的!

但如果提不合理的要求的話,超過這個度了,那就是過分了!

僅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區與我交流![耶]



A木沐


拙文 / 文心怡然

圖片 / 源於網絡,致謝作者。

拙文淺答:首先對朋友提出的問題表示感謝。“對於女生在婚前要求房子車子過分嗎?”之問,在筆者看來,不宜貿然結論是或非,而需要視男方家庭生活水平或臨時手頭資金狀況而定。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房子和車子再也不是一種奢侈品的象徵,而是一種較為常規的代步工具,悄悄地走進了城市和鄉村的一般普通家庭,有的家庭甚至還達到二三輛之多。

作為一種家庭實用的現代化工具,的確為人們的日常出行和生活必需品的搬運等提供了非常方便快捷的條件,在大大提高辦事效率、節約寶貴時間的同時,也給人們的家庭帶來了溫馨、舒適、愉悅、美好的享受。


這就是說,只要男方條件允許、生活寬裕,又沒有需要支出資金的其他大項目,且資金湊手,那麼,女生在婚前要求房子和車子並無不妥,所以算不上什麼過分問題。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假如男方生活並不是很寬裕,又有必須支出較大資金的項目或沒有現錢等,在女方心知肚明的情況下,仍然要求房子和車子,這便有過分之嫌了。


在現實生活中,此類事例也並非少見:有的女生明明知道男方不是很富有,只是由於擔心婚後男方父老不再給錢了,便趁著未結婚之前,向男方父母索要房子和車子或金銀首飾類等。更有甚者,在結婚之日,如果不給足夠的“上車”費和“下車”錢,新娘子死活不也給男方面子,甚至於鬧得不可開交,讓喜事變成了“愁事”和窩囊事(似這類怪事,在農村時有發生)。


這就失去了理智和常規。試想:男女雙方由戀愛到結婚並非一日之功,是相互之間情投意合才決定走到一起,為得就是一生幸福美滿,白頭偕老。至於錢財恐怕並不是一項比夫妻感情恩愛更為重要的事情,否則,又怎麼會談情說愛、許諾終生呢?


所以,對於女生在婚前要求房子車子之類的問題,一定要根據男方經濟狀況慎重考慮,千萬不要目光短淺,一心鑽到錢“眼”裡去不能自拔,以免害人害己、遺憾終身。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文心怡然


現在的女人大部分都是現實主義者,男人沒房沒車沒錢,結婚都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不管是城裡還是鄉村,結婚對於年輕男人確實是一大負擔,現在的婚禮,幾乎都建立在金錢之上。

就在我的周圍,有這樣一大群人,為了結婚,可以說是傾家蕩產,負債累累,找個對象真的不容易,不但要在經濟上充足,家庭背景情況也要富裕,如今沒找個對象,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動不動就是幾十萬的彩禮,這個還不算,車子,房子,各種各樣的理由,總之好像自己女兒出嫁,像是一場龐大的金錢交易。

說實在的,有些家長,自己的女兒出嫁,漫天要價,各種理由為難對方,真的讓人很為難,確實顯得有些過分,彩禮達不到自己的心願,這事情還有些沒有商量的餘地。

但是她們只考慮當前的情況,沒有考慮過自己女兒結婚後的情況 ,滿足了自己,苦了別人,說個實實在在的話,現在為了結婚負債的年輕人倒是一大群,不是每個人都百萬富翁,不是每個人都是家財萬貫,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擁有充實的家庭。

所以。婚前女人對車子房子的要求,確實是有些過分,你是和我結婚過日子的,不是結婚跟我來享福的,現實雖然如此,但是要適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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