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合適和喜歡哪個重要?

考拉Lady


這種問題都是因人而異的,在我看來合適比較重要一些。

在《前度》這部劇中有一句臺詞“我們也是長大以後才明白,最終陪我們到白頭的也許並不是那個我們傾其所有喜歡過的人,而是一個各方面都合適的人。”

     其實在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可能只是被他身上的某個特質所吸引,遇見他之前,你對於另一半有很多標準,可在遇見他之後,他成了所有標準。因為喜歡,你可以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你而言,喜歡這件事只和他這個人有關,即使他不喜歡你,但你就是喜歡他。

     合適則意味著磨合,意味著相處以後找到一個彼此契合的點。合適其實要比喜歡難的多,合適不僅僅意味著門當戶對,勢均力敵,它更意味著兩個人能夠你來我往,你們聽得懂對方,也很容易能夠聊得來。

所謂的“適合”,其實指的就是雙方在各自的需要上不衝突,能夠彼此滿足,思考路徑與行事風格也相近。 在這些條件之下,當然就比較不容易有爭執,相處起來自然也比較舒服,畢竟這是一個沒有任何人需要做大幅度的改變,也能維持下去的模式。

但當其中一個人足夠成熟時,上述這些因為不安全感而產生的衝突,就會因為某一方的足夠自愛,而降到最低。 吵架這種事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其中一方根本沒有想要競爭的意思,那角力就不會產生,自然就不太會發生衝突。即使有了衝突,也會因為其中一方有足夠的安全感,而能夠引導另一方一起用各種適合彼此的方法,來解決關係中所遇到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覺得合適比喜歡跟重要,你們覺得哪個更重要呢?能和小編分享一下嗎?


xjt延哥的日常


是雞和蛋問題扯也扯不清講又講不明,什麼事一和感情攪在一起有些亂。

有一有職業美女二十四歲時,追求她的男士不少。後來選擇一個大十幾歲的三十多大哥,有人稱大叔的結婚。至今幸福美滿。

還有一女士在追求者中選擇一無職業帥帥小三歲小弟結婚,婚後幸福二年,小弟找工作較遠一月也許回家一次,二人是各有個的幸福,小男士不戀家,自會有客來。

從經濟上講職業女不嫁打工男,從生理上講二十男士,三十女士最佳,從文化層面醫生該嫁講師,,,,,,可又有幾人稱心如意。


李287275412李澤祥


我個人認為合適可以更長久:兩個人在一是一系列綜合因素的考量,其婚姻的幸福感也是一個綜合呈現;和喜歡的在一起,只能是體現短暫的愉悅,隨著生活瑣事的衝擊,激情過後落入平淡,就意味著彼此矛盾的開始;

而和與你合適的人在一起,這必須以好感作為感情基礎,不能單一的配合生活,這樣結合個人價值觀,經濟,社會地位,可以平息一些生活價值衝突,利於婚姻穩定。

但對於兩個人在一起哪個最重要,我們不能就此單一片面回答,都很重要,但重要的又不止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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