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1家小贷公司考核评价不合格,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4月14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闽金管便函〔2020〕55号】”显示,根据《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12〕32号)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金管便函〔2019〕42号),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经县(市、区)监管部门初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部门复评及该局考评、审核,第二批21家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福建省21家小贷公司考核评价不合格,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福建省21家小贷公司考核评价不合格,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通知指出,请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所属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将上述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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