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河“禁”冬泳 愛好者:非飲用水源為何禁冬泳?

崑玉河“禁”冬泳 愛好者有意見

冬泳愛好者質疑,非飲用水源為何禁冬泳;執法機關回應,不正規區域游泳存安全隱患

崑玉河“禁”冬泳 愛好者:非飲用水源為何禁冬泳?

12月17日,頤和園南如意門外,昆明湖冬泳隊冬泳愛好者在標有警示牌的水域冬泳健身。記者 侯少卿 攝

近日,“北京戶外冬泳人”致北京市水務管理部門的一封公開信引發關注。信中稱,他們常年在崑玉河冬泳,但近日頻繁被執法人員勸阻。他們希望明確,頤和園南如意門外崑玉河是否能合法冬泳。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回應,如果在頤和園外,並非法律禁止游泳區域,執法人員勸導主要出於安全考慮。

質疑:景觀用水為何禁冬泳

在北京冬泳俱樂部相關負責人張小婉看來,“冬泳愛好者”與相關執法人員的矛盾由來已久。她說,我們在崑玉河游泳,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但仍頻繁遭到勸阻。近日,她所在的北京冬泳俱樂部發布一篇《致北京市水務管理部門的一封公開信》,信中提出,希望通過合法途徑解決這一矛盾。

公開信稱,執法人員曾採取拆臺階、焊柵欄、掛標語等方式阻止冬泳愛好者在頤和園南如意門外冬泳。張小碗稱,其曾諮詢北京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證實這裡不屬於禁止游泳的飲用水源地,而是娛樂景觀用水。從法律來講,我們在這裡游泳完全合法。另一位已在此處冬泳十餘年的愛好者說,如果這裡不允許冬泳,能否告知哪兒可以冬泳。

回應:勸阻是出於安全考慮

張小碗所提到的冬泳地點是否為北京市禁止游泳的水源地成為爭議焦點。這處冬泳點位於頤和園南如意門外,屬於崑玉河。

近日,記者向市水政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求證,其回應,如果在頤和園外,並不是水源地,屬於景觀用水,並非法律禁止游泳的區域,執法人員勸導主要出於安全考慮。“在不正規區域游泳存在安全隱患,出於安全考慮,我們會進行勸導宣傳”。

北京冬泳俱樂部主席孟昭澄則認為,“冬泳是一種體育運動。我們在冬泳的過程中有嚴格的安全規定,在管理中不能‘一刀切’。”

對此,中央民族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師徐偉認為,如出於安全考慮,可劃定冬泳區域,並進行安全巡邏檢查,避免一禁了之的粗放管理。

追問

北京哪些區域禁止游泳?

根據北京市修訂的《北京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劃定並公佈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動的水域,設置警示標誌。

2013年,北京市水務局、市環保局隨即發佈《關於劃定市管河道水庫禁止游泳滑冰水域的通告》,首次明確7片禁止游泳滑冰的飲用水源水域名單,包括密雲水庫庫區(含內湖區、白河主壩下游調節池)、京密引水渠渠首至頤和園段(含團城湖)、南水北調幹渠明渠段、懷柔水庫庫區、齋堂水庫庫區、大寧水庫庫區、三家店調節池。此外,《北京市公園條例》也規定,遊人遊覽公園時禁止在非游泳區游泳。如果在飲用水源地野泳,執法部門可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罰款、行政警告,甚至行政拘留等處罰。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冬泳愛好者大多熟知北京禁止冬泳的區域。北京冬泳俱樂部主席孟昭澄介紹,目前,北京冬泳俱樂部共有27個冬泳隊,主要分佈在崑玉河、什剎海、通州大運河等地。“我們現在游泳的地方沒有一處是飲用水源地”。

此外,根據《北京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在未設“禁止”標誌的水域,市民可以開展垂釣、游泳、滑冰等活動。

縱深

專家建議:劃定冬泳區域 避免一禁了之

公開水域游泳溺亡事件頻發成為冬泳被“驅逐”的“催化劑”。

今年,京密引水渠管理處副主任呂濤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介紹,2016年,京密引水渠區域曾發生12起溺亡事件。據媒體報道,2017年8月1日晚,一名男子在亮馬河河道因遊野泳溺亡。這處水域今年已發生3起類似事件。2016年,北京海淀區崑玉河麥鍾橋附近,一名冬泳的女子溺亡。市水政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法律允許的區域內,我們主要出於安全角度進行宣傳勸導。

但在孟昭澄看來,冬泳時,愛好者會遵守一套科學方式,對冬泳時長等都有硬性規定。冬泳隊每天都有專門測溫人員,會將當日水溫、風力、風速等信息並通報。當日最長游泳時間也與水溫高低相關。比如,如果當日水溫為零上3℃,最長能遊3分鐘,如果水面已結冰,水溫大概1℃左右,最長能遊1分鐘。

孟昭澄說,公眾對冬泳仍有一定誤解,冬天時我們被追蹤報道稱為“冬泳”,到了夏天就變成了“野泳”。他解釋說,冬泳是一年四季都在游泳,冬泳愛好者每年都在適應水溫,從夏天一直游到冬天,幾個季節交接適應。

記者檢索發現,全國性的冬泳活動很豐富。在“中國冬泳”官方網站上,有一份名為“中國游泳協會關於舉辦2018年‘全國冬泳日’系列示範活動的通知”。通知提到,為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每逢冬季,中國游泳協會會將全民游泳健身活動的重點轉向冬泳。今年從冬至開始至2018年春節期間,分別在不同城市舉辦2018年“全國冬泳日”系列示範活動(XX站)。這份名單列出了20餘個省市,其中包括北京、呼倫貝爾等。

將冬泳稱為“野泳”,並被勸阻是孟昭澄等冬泳人不能接受的現象。對此,中央民族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師徐偉認為,冬泳是全民體育的一部分。如果出於安全的角度,可劃定可冬泳的區域,並進行安全巡邏檢查,應避免一禁了之這樣的粗放管理方式。

科學冬泳“五注意”

●因時、因人、因地而異。參加冬泳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健康狀況、游泳技術等確定游泳時間。同時,還要綜合考慮水溫、水域、水質和流速。

據專家介紹,冬泳協會標準是:身體強壯、年紀輕、游泳技術好的,可以多遊,身體狀況不好的應控制下水時間。水溫在14℃以上可以遊30分鐘左右,水溫越高時間可以越長,10℃至14℃可以遊10至30分鐘,10℃以下要堅持每1℃遊1分鐘的原則。

●循序漸進。初次體驗冬泳的時候,人都會感到很強烈的冷刺激,當身體感覺承受不了時一定要及時出水。隨著對冬泳的逐漸適應,再漸次增加時間。

●持之以恆,保證一定冬泳頻率。游泳要從夏天開始堅持不懈,逐漸適應水溫變化,這樣便不會因為在冬天突然下水而感到不適。

●入水前後要進行適量運動。冬泳冷刺激強、散熱快,因此在入水前要活動全身筋骨,加大深呼吸次數,使身體逐漸適應低溫。出水後應通過跑步、跳繩等活動儘快恢復體溫。

●不要單獨進行冬泳。冬泳時一定要有同伴。冬泳者之間可以相互照顧,降低危險性,同時也可以通過交流,在鍛鍊身體之餘愉悅身心。(記者 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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