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10月12日播出的《演員請就位》節目中,老藝術家李成儒與藝術新星郭敬明觀點硬懟,引熱議,上熱搜,支持李成儒者有之,支持郭敬明者也不乏其人,還有人做壁上觀,在辯論中梳理著思路觀點。是非曲直自會各有評判,雖然郭敬明知識厚實,反應機敏,辯才出眾,出口成章,我認同郭敬明娛樂勝出,但反對郭敬明的觀點。當然,李成儒不缺我這個贊同者,郭敬明也不在意多我這個反對者。

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作為公眾人物,都有一定的公眾影響,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他人,客觀上起著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傳承優秀文化、淨化道德情操的任務,特別是作為作家、導演的文化工作的公眾人物,更應該知事理,辨是非,擔責任,履義務。可反觀其言行表現,有些讓人跌眼鏡,除了強詞奪理,移花接木,根本看不到對社會責任的擔當,感覺不到應有的視野和格局。

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客觀上講,這是社會問題。追根溯源,問題表現在公眾人物,但根子卻在家庭和社會。他們有的從小生活在衣食無憂、學習無慮、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豐足環境,權利多責任少,任性多自律少,自我多他人少,逐步養成了事事以自我為中心、奉行個人至上的價值觀,往往以強調普世自由法定權利,有意或無意地逃避責任義務,很少顧及和換位思考他人、團隊和社會。他們有的從小學習之路順風順水,成績出眾,屢屢獲獎,出類拔萃,缺少正確的教育糾偏和引導,漸漸養成了精英式的優越,只能勝、敗不起的心態,自尊心強,內心脆弱,承受不了失利和挫折。他們有的過早步入商業化極其商業化的成果,養成了泛商業化思維,認為錢是衡量人的能力和價值的唯一標尺,遇事往往用商業化的眼光去分析、看待和解決,自私自利,金錢氣濃,與其說是公眾文化工作者,還不如充滿銅錢味的文化商人更合適。

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改革開放四十年,一方面我們經濟高速持續發展,物質快速豐富,另一方面,教育卻沒有得到高度重視和及時跟上,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教育片面產業化,全社會知識技能顯著提高,社會道德卻明顯失衡,因此,他們有的價值扭曲,精緻利己,最終累積為社會問題,甚至成為膿瘡腫瘤,反過來阻礙了經濟持續發展、和諧社會建設。也就說教育的失誤,是造成這類似社會問題最重要、最深處的原因。

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毫無疑問要承認代溝的客觀存在,也充分認可主流年輕人為國家和社會的奮鬥和貢獻。也更希望青年公眾人物能夠面對責任和使命,更快更好地成長起來,德才配位,又紅又專,努力成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前進道路上的奮進者,作為者。

青年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青年強,國家強。青年之強,貴在有責任擔當,有家國情懷,有才華施展,有事業作為,只有這樣,我們民族偉大復興才指日可待。

公眾人物更須社會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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