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發現違法犯罪或執法不公線索怎麼辦?這個《辦法》開出一劑良方

來源 浙江檢察

記者發現違法犯罪或執法不公線索怎麼辦?這個《辦法》開出一劑良方

文字:吳聞哲

記者發現違法犯罪或執法不公線索怎麼辦?這個《辦法》開出一劑良方

近日,紹興市檢察院和市新聞傳媒中心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健全法律監督新聞宣傳工作日常聯絡機制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優勢和新聞媒體“喉舌”作用,進一步優化檢察機關與新聞媒體的良性互動,深入推動建立新型檢媒關係,實現法律監督與新聞宣傳同頻共振。


《辦法》明確,紹興市檢察院要加大檢務公開力度,在開展重大專題宣傳活動、制定重大政策舉措、推進重要部署活動前,應提前與市新聞傳媒中心溝通,聽取對方對信息發佈、新聞點抓取的意見建議,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傳實效,並建立“文字+圖片+視頻”素材庫,為媒體提供多角度、全方位撰寫新聞稿件所需的多元化素材,讓新聞“活”起來、“動”起來。


《辦法》強調,新聞媒體是人民群眾瞭解檢察、認知檢察的重要渠道;也是檢察機關展示公眾形象,向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的重要陣地。紹興市新聞傳媒中心要加大對檢察機關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挖足、挖好檢察工作新聞“富礦”、信息“新礦”,讓更多更優檢察產品“飛入尋常百姓家”。在做好日常報道的基礎上,依託市新聞傳媒中心報臺網微端媒體資源,在重點媒體推出專版、專欄、專題,共同策劃宣傳,主動、及時、準確發佈權威信息,實現對檢察工作的常態化宣傳。

記者發現違法犯罪或執法不公線索怎麼辦?這個《辦法》開出一劑良方

此外,《辦法》還明確提出,新聞媒體是檢察機關了解民生、傾聽民意,找準法律監督著力點的重要途徑。紹興市新聞傳媒中心下屬各媒體在新聞報道中發現刑事立案、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執行活動等各種違法犯罪和執法司法不公的案件線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烈保護等公益訴訟領域涉及違法的案件線索,其他可能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市檢察院,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供線索。


據悉,雙方還建立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專人聯絡機制、開展專題聯合調研等配套機制,密切協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合力奏響法律監督工作的時代強音,共同匯聚法律監督和新聞監督正能量推進法治紹興、平安紹興建設。


來源:紹興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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