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防控制度缺陷导致疫情初期武汉防控处置处于“空转”状态

李尚勇(独立学者、现实制度问题研究者、两部制度困局作者)


——这首先导致疫情初期武汉防控处置处于“空转”状态


重大疫情防控制度缺陷导致疫情初期武汉防控处置处于“空转”状态


《武汉新冠病毒疫情失控的事实和制度细节以及“防疫自救”制度构建(2)》


【导读】中国体制安排有一个从战争年代沿用下来的根深蒂固的类军事模式特点,在这种思维模式指导下形成了“逐级上报、高层决策”的高度统一防疫制度。在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初起阶段,这种制度安排所留下的制度漏洞和“制度空白”,导致武汉疫情防控处置处于危险的“空转”状态,并逐渐演变成为一场波及武汉、遍及湖北、威胁全国的严重疫情危机。

1、中国的防疫制度安排


主要由《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法律法规所构建的中国防疫制度有如下主要制度安排。


(1)各级疾控中心监测、报告制度。


对突发疫情来说,各级疾控中心主要“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防治法》第7条)[1]。在体制内,各级疾控中心,只是当地卫健委属下的事业单位,连“政府职能部门”都算不上。


现行法规规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疾控中心“按行政区划设置”,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健委)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工作。[2]这意味着,各级疾控中心只是对同级卫健委和同级政府负责。


事实上,中国的疾控体系与其它许多国家(如美国)不同。国外是垂直领导体系,上级领导下级。中国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即各级疾控机构,只归同级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即卫健委)领导,而各级卫健委归同级政府领导,向同级政府负责。中国疾控制中心只是国家卫健委下属32个司局级事业单位之一,连公务员都不是,真正具有行政权力的是国家卫健委。


(2)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


一线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发现已知或者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相关规定报告。(读者将在后文看到,这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造成了很大问题。)


(3)突发重大疫情逐级报告制度。


按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重大疫情的报告时效为“2小时内”。

该条例规定的“逐级报告”起点在基层,即一线卫生机构报告区县级卫健委。此后,逐级报告分为两个序列:一是区县、市、省级卫健委在向上级卫健委报告的同时,还要报告本级政府;二是政府序列按行政层次逐级上报。


若发现重大、紧急疫情,省级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告国家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4)重大疫情信息发布制度。


该条例规定,国家卫健委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卫健委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疫情信息。这意味着,重大疫情信息发布的法定主体,只能是国家卫健委。该条例还规定,“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3]


这意味着“疑似疫情”或者不能发布,或者“慎之又慎”,而这往往导致重大疫情的初始防控有可能错失良机。


* * *


很明显,上述防疫制度安排具有中国体制的典型特点。


中国体制安排有一个从战争年代沿用下来的根深蒂固的类军事模式特点,例如,“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下级(绝对)服从上级,最终决策权集中于级别最高的主政官员,等等。多年来,体制内虽然早就意识到需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但实际上,这个转变一直没有完成,或者说,形式上在转变,例如在一定层面和一定程度上讲“法制”(还不是“法治”rule of law),但实质上,在指导思想和主要制度设计上,并没有根本性的转变。


另一方面,因为体量太大,我们“高度中央集权、方便办大事”的体制,又不得不实行分级治理的管理模式。分级治理的核心是各级财政分灶吃饭,自己养活自己,这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下级经济权限“侵蚀”上级管理权限。这实际上又为“逐级上报、高层决策”的高度统一防疫制度留下了瞒报或缓报疫情的制度漏洞。实际上,为了避免地方经济损失,隐瞒或缓报疫情的情况并不罕见[4]。


* * *


笔者2018年7月出版的《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对中国地震预报体制的严重缺陷有深刻的剖析,并论证指出,最近40年来一系列级大地震漏报,都是这些制度缺陷和弊端的恶果。


与上述防疫制度安排类似,中国地震预报体制的最大特点,也是将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最终决策权交给国家管理高层,而管理高层则通过国家地震部门技术把关去决策(例如,所有省市大地震的短临预测,都必须通过国家地震局技术主管部门的审核,才能提交地方政府发布临震预报)。为此,政府垄断地震信息,严格管制地震预测预报,对公众(甚至也对高级地震地质科学家)封锁包括地震前兆异常在内的重要地震信息。


本书明确指出,

期望通过国家地震部门及其地震学家远程、遥控决策并发布大地震的临震预报,是不现实的。相反,1975、1976年中国曾经实现了5个6.7~7.8级大地震的临震预报。有关文献资料显示,无一例外,这5个大地震具有减灾实效的准确临震预报,都是震中区(重点危险区)基层政府临场决断发布的


正是在立足于地震现场(一线)、立足于基层、立足于“防震自救”的基础上,本书从构建制度、革新组织方式的角度,找到了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有效途径,从而彻底颠覆了“地震不可预报”的主流观点。


(重要参考资料:《本书被迫删除的第7章》、《还原1976年龙陵大地震的“防震自救”真相》、《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有效途径》)(友情提示:自行网上搜索。)


以1月23日武汉“封城”为起点,“2019-nCoV”武汉疫情失控事件便开始进入笔者的视野。因为长期研究“现实制度问题”,这个高致病性、高传染性(简称“两高”)“流氓病毒”疫情失控的事实和制度细节逐渐引起了我的重视。


在笔者看来,重大疫情失控和大地震爆发,具有非常相似的特点。站在管理高层的角度来看,二者都具有“好像没有前兆异常”的突发性质,因而“不可预测”。但是,站在基层(区县)政府的角度,尤其是站在一线医疗机构的角度,重大疫情从初发、蔓延到失控,明显有一个可以掌控的时间段。


本文,将在《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哲学思考的基础上,试图为“两高流氓病毒”和与之类似的“两高病毒”防疫,找到切实可行、有效可靠的制度设计方案。


2、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的初期表现


2020年3月26日,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的论文,为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的初期表现提供了相对客观的数据,但

与这次疫情的真实情况相比,这些数据仍然可能大大偏小。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数据来源偏窄,该论文的研究对象是“记录在案”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而不是包括“没有记录、没有检测”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后者包括大量“无症状”但具有感染力的新冠病毒携带者(其中“检测指标呈阳性”的那部分患者被官方称为“无症状感染者”)。二是因为种种统计和非统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漏报和瞒报),有相当数量的“新冠肺炎患者”并没有进入研究者的视野。


例如,2020年4月17日,武汉官方便订正了武汉疫情相关数据,即“确诊病例核增325例,累计确诊病例数订正为50333例;确诊病例的死亡病例核增1290例,累计确诊病例的死亡数订正为3869例”,官方给出的订正原因有四,家中病亡,迟报、漏报和误报,少数医疗机构未能及时与大疫情网对接、报送信息,有些死亡病例信息登记不全。[5]。(作者注:这里是“确诊病例的死亡数量”,那么,没有确诊便死亡的新冠病毒患者怎么统计?)


上述论文的作者是一个有45位中外医学专家的研究团队,论文标题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6]。该论文分析了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2日最早发生在武汉的425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Novel Coronavirus–Infected Pneumonia,简称NCIP)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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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确诊病例来自由国家和省市县疾控中心人员组成的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现场联合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发表在《中国疾控中心周刊》上的2篇调查报告和中国医学专家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7]。(作者注:显然,这425个病例还不是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初期的全部患者。)


该论文显示:


(1)在上述425个病例中,2019年12月8、10日最早发病的两个病例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不相关(该论文图1),此后到12月底,发病病例中大部分(55%)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相关,但2020年1月1日后,发病病例中仅有8.6%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相关。“从12月底开始,与该市场不相关的病例数量呈指数增长”。


(2)“(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之间的人际传播从12月中旬开始已经发生,并在此后1个月内逐渐扩散”。


(3)在论文的研究病例中,1月1日之前有47例发病患者,1月1~11日有248例发病患者(见该论文表1)。其中,12月10日至1月4日期间,“发病病例数量呈指数增长”,发病病例“倍增时间为7.4日”,即在疫情初期,每7.4天发病病例数量增加一倍。不过疫情的实际情况肯定比这些数据更严重,因为,“临床表现不典型的早期感染可能被漏诊,而在确诊病例中,轻度感染可能未得到充分确认”。

作者注:当时,更真实的情况应该还有,因为“缺病床、缺检测试剂”,有相当数量的发病患者,为求病床、为求检测,还在各医院间奔波,而更多感染者则还不知道自已经被感染,或者虽然知道自己可能被感染也“宅家”不宣。[8]


(4)在1月1~11日、1月12~22日两个时间段中,“医护人员中的病例比例逐渐增加(见表1)”,即医护人员感染情况逐渐加重。由表1可见,医护人员发病病例前一时间段有7名,后一时间段有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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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冠肺炎患者”的潜伏期(即从感染至发病的时间):平均潜伏期为5.2日(95%置信区间),绝大多数病例(95%分布区间)潜伏期为12.5日。


(6)1月4日之前,“新冠肺炎患者”的基本再生数(R0)约为2.2,这意味着,疫情初期每例确诊患者平均感染另外2.2人。


* * *


在上述论文发表前的一个多月,国内《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发表的论文提供了更为宏观的数据,从而也对疫情初期的情形和疫情传播蔓延的规模和速度有了更为清楚的描述。


该论文的作者是中国疾控中心的一个研究团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论文的主题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该论文收集了截止到2020年2月11日,中国内地报告的总共72314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据,据说,这是“迄今最大规模”的新冠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在这些病例中,“确诊病例44672例(61.8%),疑似病例16186例(22.4%),临床诊断病例10567例(14.6%),无症状感染者889例(1.2%)”。


该论文指出,“个案调查结果提示,疫情在2019年12月从湖北向外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流行迅速,从首次报告病例日后30天蔓延至31个省(区/市)”,并“在1月24~26日达到首个流行峰(值)”。


该论文基于上述7.2万份病例数据信息对报告病例发病日期进行回顾性分析得出的数据显示,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湖北已出现104例发病病例,这可能还是“小范围暴露传播模式”;但在2020年1月份,则可能转变为“扩散传播模式”:即,在此后10天内(1月1~10日),发病病例增加到653例,翻了6.3倍,蔓延到了20个省份的113个区县

,其中湖北占88.5%;再过10天(11~20日),发病病例已经暴增至5417例,又翻了8.3倍;而在1月份的最后11天,发病病例达到26468例,再翻4.9倍,且蔓延到了31个省份的1310个区县,其中湖北占74.7%。


论文数据显示,“医务人员病例发病的高峰期可能出现在1月28日”。截止到2020年2月11日,“在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供诊治服务的422家医疗机构中,共有3019名医务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其中,确诊病例1716人,5人病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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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CDC研究团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这两份权威医学文献提供的武汉2019新冠病毒疫情的初期表现要点有:


(1)有可靠记录的“新冠病毒肺炎”最早发病病例在2019年12月8、10日,这两个病例均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不相关;(这并不排除还有更早的发病病例)


(2)“2019新冠病毒”最迟在12月中旬已经出现人际传播和感染(即所谓“人传人”性质);


(3)疫情初期,发病病例数量呈指数增长,疫情迅速蔓延,而且,早在2019年12月便开始从湖北向外传播;


(4)2019年12月31日之前,理论上,湖北已出现104例发病病例,有可靠记录的确诊病例有47例;


(5)2020年1月上旬以后,陆续开始出现医护人员感染,且感染情况逐渐加重。


(6)存在数量不匪的非肺炎、非确诊、没检测、无症状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3、依行政层次逐级上报疫情致武汉疫情防控处置“空转”


上述武汉疫情的初期数据显示,“2019新冠病毒”具有人们(医学专家和行政官员)完全意料之外的高致病性和高传染性(简称“两高”),而这次疫情是否会“失控”,取决于以下两个重要时点前的防控措施。这两个重要时点依次为,2020年1月1日和1月10日(“春运”开始时间),前者决定了“2019新冠病毒”是否会在武汉迅速蔓延而失控,后者决定了“2019新冠病毒”是否会通过“春运”迅速向全国乃至境外四处扩散。


笔者的研究显示,中国防疫制度的两大缺陷(逐级上报和瞒报缓报隐患),分别造成了上述两个重要时点相继“失守”。


从制度理论来看,要想有效控制“2019-nCoV”这个“两高流氓病毒”在武汉迅速蔓延,关键是武汉涉疫情区(如汉江区)政府和武汉市政府能够在1月1日之前迅速作出重大疫情防控的有效应急反应。


但显而易见是,2020年1月1日之前,根据现行重大疫情防控制度安排,武汉区级疾控中心、区卫健局及其区政府、武汉市卫健委及其市政府都无权自主作出有效应急反应,独立采取紧急有效的防控措施,比如迅速而有效地严格控制传染源,严密排查并有效隔离密切接触人员、要求医疗机构紧急进入有效防控状态并如实向社会公布重大疑似疫情。


与此相反,当地的疾控系统、卫健系统和低阶政府能够做的,只能依行政层次逐级上报疫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前文说过,早在2019年12月1日,在武汉市汉江区,后来被认定为“第一例”新冠肺炎的患者已经出现症状;12月8日、10日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不相关的两个病例也相继发病。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新冠肺炎患者”,而不是“新冠病毒感染者”。事实上,在此之前,武汉涉疫情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已经为数不少,而且,上述前一篇论文显示,至少在12月中旬已经出现人际传播和感染。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如前文所述,武汉市中心医院12月18日收治了“第一例”新冠肺炎患者,并在常规抗感染治疗无效后,于24日将患者肺泡取样标本送第三方机构检测,27日得到“冠状病毒未分型”的检测结果。12月28日,该医院又接诊了4例类似发热病人。12月29日,医院将将收治6名不明肺炎患者的疫情上报到汉江区疾控中心。(在随后的12月30日,该医院拿到了写着“SARS冠状病毒”字样的另一名患者的书面检测报告。)


12月26日,湖北省新华医院(又叫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张继先医生在连续接诊了4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于27日上报医院,医院立即上报给了江汉区疾控中心(张继先后来被视为此次“疫情上报第一人”)。12月28、29日,省新华医院又收治了3位相似的不明原因肺炎患者。


来自“财新网”的信息显示,连续4日收治了7位不明病原体且病情相似的病毒性肺炎患者,这让省新华医院的领导警觉起来,并于12月29日下午1点,召集院内10名专家讨论这7名病例。这些专家一致认为情况不同寻常,院领导立即“直接向省市两级卫健委疾控处报告”。[10]


武汉市中心医院和省新华医院在4天内相继上报了13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仅29日一天便上报了12个相似病例,这立即触发了湖北省、武汉市两级卫健委的行政行为


当天(12月29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两级卫健委疾控处下发通知,要求所辖省市区三级疾控中心、省新华医院和市中心医院等收治有不明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并明确指示,湖北省疾控中心、武汉市疾控中心会同江汉区、硚口区、东西湖区的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与此同时,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专业传染病医院)被“指示”,接走了省新华医院和武汉市同济医院共7位“不明原因肺炎”患者。[11]


由湖北省和武汉市、区三级疾控中心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12月29日当天便开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12月30日形成了调查报告。调查组以“2019年12月1日以来,我市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以及病例的家庭成员被诊断为肺炎的病例,且未排除其它病原体感染者”为目标调查对象,(1)“累计搜索病例25例,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核实20例”,其中有5份检测出已知病原体(这表明至少有15份为“不明病原体”);(2)上述调查病例的发病时间段为,12月12~25日;(3)在华南海鲜市场“发现13个摊位发生病例”,并采集了华南海鲜市场外部环境标本12份(待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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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奇怪的是,这个“省市区三级疾控中心联合调查组”给出的“下一步处置建议”可谓是“不温不火”(见上图),这与相关法规关于“聚集性(2例或以上)不明原因肺炎或疑似病例”必须“1小时内报告国家卫健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的严厉用语明显不“同步”。而且,此时,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关于“冠状病毒”的检测结果,按理也应该进入了联合调查组的视野。


2019年12月24~30日,有关医疗机构至少采集了10个患者样本送检,其中,武汉市中心医院2名患者分别于24、27日采样,武汉市金银潭医院7名患者于30日采样[13]。在上述样本中检测到“新冠病毒基因组序列”的检测机构,除了前文所述民间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广州微远基因科技公司、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深圳华大基因公司)外,还有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所、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等官方科研单位。按照行业平均3天的检测周期来算,上述10个样本的基因测序结果在12月27、30日和1月2日得到。


* * *


至少有20多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至少已经有2份“冠状病毒”检测报告,在2019年12月30日应该触发湖北和武汉当局什么样的行政行为呢?


理论上,首先应该在疫情发生区域,立即启动疫情防控的紧急应急程序,“严防死守”,制止不明病毒继续蔓延扩散。例如,黑龙江官方如今有以下举措:


2020年4月9~18日,哈尔滨发生了“1传54”的“2019新冠病毒”超强悍传播感染个案。一名从美国返回哈尔滨的女留学生“无症状感染者”,相继感染并“接力”传播感染了共计54人(36例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包括7名医护人员)。鉴于“病毒还在蔓延”,4月17日,黑龙江主政官员对此给出了明确有效的防控举措:“严密细微做好流调(流行病学调查),把所有直接和间接接触者找全找准,切断传播路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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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央视新闻


然而,问题还是在于,武汉疫情爆发初期,湖北当局尤其是武汉方面并没有在疫情发生区域,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有效防控措施和“严防死守”举措。


相反,武汉方面仍然显得异乎寻常的“温和”、“不紧不慢”、“有条不紊”。


12月30日晚间,武汉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发布《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称,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陆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追踪统计救治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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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来自经济学家华生教授的信息显示,12月30日当晚,武汉市卫健委的这份“紧急通知”被人上传到了网上,引起了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的注意。“他随即打电话给武汉市疾控中心负责人了解情况,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立即问他们,案例早已超过3例必报的预警门槛,为什么这么多天来从未向网络系统直报?”“正是从对方含糊的解释中,高福感到问题不小,自己责任重大,于是不顾时间已晚,连夜给国家卫健委多名领导分别打电话报警”。[15]


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迅速派出专家组赴武汉调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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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方面对上述情况还有另外一个说法:


后来(2月13日)被免职的原武汉市主政官员在2020年1月31日接受央视新闻1+1节目采访时说,最初大概在27号,我们的医院发现几名患者,普通抗生素不管用,我们卫计部门开始要求武汉市所有医院上报类似病例。“到了12月30号、31号,感觉武汉市的其它医院也有类似患者,所以我们上报了国家卫健委,那么才有了国家卫健委派出指导组、专家组来指导我们来做这项(指防疫)工作”[16]。


当然,上述说法需要以后档案解密,或者管理高层披露细节,我们才能够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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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国家卫健委派出专家组赴武汉调查疫情的同一天(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通报了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联的27例“病毒性肺炎”相关情况,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并说,“所有病例均已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和医学观察正在进行中,对华南海鲜城的卫生学调查和环境卫生处置正在进行中”。[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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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界来看,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正在“走”“防疫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地方当局似乎也感觉,武汉疫情似乎“尽在掌控之中”。而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所导致的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空转”,并且正在逐渐演变成为一场波及武汉、遍及湖北、威胁全国的严重疫情危机。


* * *


行文至此,本文需要解决两个疑问:


(1)“省市区三级疾控中心联合调查组”为什么会给出一个“不温不火”的“下一步处置建议”?


(2)武汉方面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出于什么样的“考量”,才会将重大疫情防控置于“空转”状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主席令第5号,颁布、实施时间2013年6月29日。

[2]中央编办等三部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2014年1月17日;原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40号),2005年1月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主席令第5号,颁布、实施时间2013年6月29日;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年5月9日。

[4]华生:《疫情预警的第一道防线为何形同虚设——最大教训与最大共识:真实信息如何上传下达(上)》,新浪微博“华生2010”,2020年3月1日。

[5]新华社:《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快资讯,2020年4月17日。

[6]李群(Qun Li)等45位中外医学专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2020年3月26日。(Li qun , M.Med. et al. EarlyTransmission Dynamics in Wuhan, China, of Novel Coronavirus–Infected Pneumonia.March 26, 2020. N Engl J Med 2020; 382:1199-1207. DOI: 10.1056/NEJMoa2001316.)

[7]1. The 2019-nCoV Outbreak Joint Field Epidemiology InvestigationTeam, Li Q. Notes from the field: an outbreak of NCIP (2019-nCoV) infection in China — Wuhan,Hubei Province, 2019–2020. ChinaCDC Weekly 2020;2:79-80. 2. Tan WJ, Zhao X, Ma XJ, et al. A novel coronavirusgenome identified in a cluster of pneumonia cases — Wuhan, China 2019–2020. China CDC Weekly 2020;2:61-62. 3. ZhuN, Zhang D, Wang W, et al. A novel coronavirus from patients with pneumonia in China,2019. N Engl J Med. 2020;382:727-733.

[8]导筒directube:《湖北电影制片厂常凯全家因新冠肺炎去世》,微信公众号,2020年2月16日。

[9]中国疾控制中心新冠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0年第2期。

[10]记者高昱、彭岩锋:《新冠病毒基因测序溯源:警报是何时拉响的》,财新网,2020年2月27日。

[11]记者高昱、彭岩锋:《新冠病毒基因测序溯源:警报是何时拉响的》,财新网,2020年2月27日。

[12]湖北省、市、区疾控中心联合调查组:《关于医院报告华南海鲜市场多例肺炎病例情况的调查处置报告》,2019年12月30日。

[13]记者高昱、彭岩锋:《新冠病毒基因测序溯源:警报是何时拉响的》,财新网,2020年2月27日。

[14]名人演讲:《病毒传播力超强!哈尔滨1传54“源头”四次检测未确诊》,微信公众号,2020年4月20日。

[15]华生:《如果群殴高福是搞错了对象》,新浪微博“华生2010”,2020年2月16日。

[16]新闻1+1:《20200131今日疫情分析》,CCTV-13新闻频道,2020年1月31日。

[17]新华社:《武汉市卫健委通报27例病毒性肺炎相关情况 感染原因正在调查 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羊城晚报,2020年1月1日,A03版。


(待续)

(纸质媒体刊用需要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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