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竟然參與賣淫、嫖娼,怎麼辦?會被單位開了嗎?

公職人員嫖娼會不會被開除公職,我們先來看一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賣淫、嫖娼的,會受到哪些處罰,但是並沒有提到對職務的影響。接下來帶大家來看一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修訂)

第一百三十五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類似關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