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好友适合发展成恋人吗?

刘凯伦


我认为不一定合适,但要分成三个层面来论证。

1.双方都无意发展

既然都是好朋友关系了,互相也觉得只是单纯的友情也就没有必要发展为爱情了,因为有的人做朋友很适合但是一起却总会觉得怪怪的。这也是为什么朋友做久了很难变为恋人,因为过于熟悉,彼此的一举一动已经很了解了,新鲜感也就不足。

一起可能就更多地像是亲情的感觉。所以还不如不要把恋爱的繁琐带到干脆纯净的友情里。





2.单方有意发展

如果有一方有意发展成恋人的话那友情其实早就变味了,也就在那个年头出现的时候两个人已经不可能像以前一样要好了。

终有一日,无意的一方会发现对方有意,或许他会排斥或许他会远离。而有意的一方可能会失落会难受会伤心。互相之间会纠缠于是否变换为恋人的问题当中,而又怕变成了恋人就再也回不去远点。两人的考虑出发点都会变得极端。

3.双反都有意

这里的小标题我写的是“双方都有意”,而不是“双方都有意发展”。为什么单独拿掉发展两个字呢?因为有的好朋友互相都有好感,那是有意,但却不一定希望发展。喜欢是喜欢,但是在不在一起却另说。互相喜欢是真的,但是太了解对方的优点缺点也是真的,无法接受一些点也是真的。

所以即便互相喜欢也可能会因为回不去当初的顾忌而作罢。


最后总结

所以我还是认为简简单单地做朋友吧,要是无法转变成情侣或者互相都知道不可能,即便有多喜欢也还是保持着朋友的关系不要越界,否则你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一个恋人,而是最好的朋友甚至亲人。


香气分子


哪有什么适合不适合。

你想发就发,别留遗憾,即使发展后可能也遗憾了。

人生本来就是遗憾重重的,从遗憾两字被发明出来以后。

发展谁都会有些遗憾的,不然“遗憾”就无用武之地了。

假设人生没有遗憾,圆满也不存在了。就象没有白便不会有黑……


邹中香家


前晚心情低到谷底,和好友小路约着去酒吧喝两杯。

俩人喝着小酒听听小歌,不得不说驻唱小姐姐人美声好,选歌还首首超合我口味。

没听几首,小姐姐笑着说了几句话:

“今天天气真好,适合酩酊大醉也适合浅酌几杯,谢谢你们来听歌。

我快下班啦,最后一首歌送给我的多年好友,同时也是前任。

今天是我们分手一周年,我仍是《偏偏喜欢你》。”

第一次认真听了歌词,丧上加丧的我有点泪目。转头和小路悄咪咪地说:

“为小姐姐和她前任感到可惜。明明多年朋友知根知底,怎么会走不下去了呢?”

小路也忽然感伤起来:

“因为不是所有好友到情人,都像李大仁和程又青啊。”

我想小姐姐唱的老歌,勾起了小路对上段恋情的回忆。

小路和她前任是对欢喜冤家,小学至高中都在同一班。他们对彼此的习惯熟记于心,关系好到能睡同一张床。

可能距离真能产生美。大学时两人隔着点距离,没法子天天见面,反而内心都有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小九九。

这层纸一捅破,他们便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当时我们笑着打趣说:这不是现实版《我可能不会爱你》吗?

可他们没有男女主角那样幸运。

恋爱后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一旦因为些生活习惯闹起了矛盾,他俩总爱对对方说:“我一直都这样啊,你以前不也是很包容我的吗?”

后来两人分手了,朋友都没得做。

那时小路说的一句话让我至今还记得。

她说:“原来朋友间能轻松包容面对的事情,情人间不一定能容忍。”

我回头想了想,或许这就是好友变情人的可怕之处:

好友是无性别,情人却是有。

好友与恋人,是两个不同的身份。

身份转变,对彼此的态度自然要改变。

一直以理所当然的态度要求对方容忍,自然当不成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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