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好友適合發展成戀人嗎?

劉凱倫


我認為不一定合適,但要分成三個層面來論證。

1.雙方都無意發展

既然都是好朋友關係了,互相也覺得只是單純的友情也就沒有必要發展為愛情了,因為有的人做朋友很適合但是一起卻總會覺得怪怪的。這也是為什麼朋友做久了很難變為戀人,因為過於熟悉,彼此的一舉一動已經很瞭解了,新鮮感也就不足。

一起可能就更多地像是親情的感覺。所以還不如不要把戀愛的繁瑣帶到乾脆純淨的友情裡。





2.單方有意發展

如果有一方有意發展成戀人的話那友情其實早就變味了,也就在那個年頭出現的時候兩個人已經不可能像以前一樣要好了。

終有一日,無意的一方會發現對方有意,或許他會排斥或許他會遠離。而有意的一方可能會失落會難受會傷心。互相之間會糾纏於是否變換為戀人的問題當中,而又怕變成了戀人就再也回不去遠點。兩人的考慮出發點都會變得極端。

3.雙反都有意

這裡的小標題我寫的是“雙方都有意”,而不是“雙方都有意發展”。為什麼單獨拿掉髮展兩個字呢?因為有的好朋友互相都有好感,那是有意,但卻不一定希望發展。喜歡是喜歡,但是在不在一起卻另說。互相喜歡是真的,但是太瞭解對方的優點缺點也是真的,無法接受一些點也是真的。

所以即便互相喜歡也可能會因為回不去當初的顧忌而作罷。


最後總結

所以我還是認為簡簡單單地做朋友吧,要是無法轉變成情侶或者互相都知道不可能,即便有多喜歡也還是保持著朋友的關係不要越界,否則你失去的就不僅僅是一個戀人,而是最好的朋友甚至親人。


香氣分子


哪有什麼適合不適合。

你想發就發,別留遺憾,即使發展後可能也遺憾了。

人生本來就是遺憾重重的,從遺憾兩字被髮明出來以後。

發展誰都會有些遺憾的,不然“遺憾”就無用武之地了。

假設人生沒有遺憾,圓滿也不存在了。就象沒有白便不會有黑……


鄒中香家


前晚心情低到谷底,和好友小路約著去酒吧喝兩杯。

倆人喝著小酒聽聽小歌,不得不說駐唱小姐姐人美聲好,選歌還首首超合我口味。

沒聽幾首,小姐姐笑著說了幾句話:

“今天天氣真好,適合酩酊大醉也適合淺酌幾杯,謝謝你們來聽歌。

我快下班啦,最後一首歌送給我的多年好友,同時也是前任。

今天是我們分手一週年,我仍是《偏偏喜歡你》。”

第一次認真聽了歌詞,喪上加喪的我有點淚目。轉頭和小路悄咪咪地說:

“為小姐姐和她前任感到可惜。明明多年朋友知根知底,怎麼會走不下去了呢?”

小路也忽然感傷起來:

“因為不是所有好友到情人,都像李大仁和程又青啊。”

我想小姐姐唱的老歌,勾起了小路對上段戀情的回憶。

小路和她前任是對歡喜冤家,小學至高中都在同一班。他們對彼此的習慣熟記於心,關係好到能睡同一張床。

可能距離真能產生美。大學時兩人隔著點距離,沒法子天天見面,反而內心都有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小九九。

這層紙一捅破,他們便順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當時我們笑著打趣說:這不是現實版《我可能不會愛你》嗎?

可他們沒有男女主角那樣幸運。

戀愛後兩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一旦因為些生活習慣鬧起了矛盾,他倆總愛對對方說:“我一直都這樣啊,你以前不也是很包容我的嗎?”

後來兩人分手了,朋友都沒得做。

那時小路說的一句話讓我至今還記得。

她說:“原來朋友間能輕鬆包容面對的事情,情人間不一定能容忍。”

我回頭想了想,或許這就是好友變情人的可怕之處:

好友是無性別,情人卻是有。

好友與戀人,是兩個不同的身份。

身份轉變,對彼此的態度自然要改變。

一直以理所當然的態度要求對方容忍,自然當不成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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