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訴!決定逮捕!一名正局級,一名正處級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戴自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决定逮捕!一名正局级,一名正处级

日前,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自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戴自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自更于2006年至2019年5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新京报社社长、总编辑,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山水从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林昭闹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决定逮捕!一名正局级,一名正处级

福建省沙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林昭闹(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福建省三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林昭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林昭闹简历

林昭闹,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三明农业学校教师、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沙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团县委书记,高砂镇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业局局长兼任沙县林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2016年12月至今,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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