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连续高效调结两案,这个法官真不赖!

“蓝色字”

可关注我们!

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连续高效调结两案,这个法官真不赖!

4月15日至16日连续两天,博白县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廖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纠纷一次性解决”。

对簿公堂 好聚好散

邹某与王某于2007年9月相识恋爱,2008年12月同居期间生育一子,之后双方于2009年11月9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3月生育一女。目前,邹某与王某生育的两个孩子均已满10周岁。虽然二人在恋爱初期感情不错,但是随着孩子的出生,俩人经常因各种家庭琐事而争吵,久而久之发展为家庭“冷暴力”。2018年,因琐事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暴力驱逐邹某出家门。因不堪忍受王某的暴力和“冷暴力”,邹某离开家门后与王某互相不再联系。

为了结束这段婚姻,2020年4月3日,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各自扶养一子一女,抚养费各自负担。又因俩人曾于2018年12月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是153312元,但尚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邹某认为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求王某按照首付款的一半补偿76656元。

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连续高效调结两案,这个法官真不赖!

在受理该案后,廖法官仔细阅读卷宗材料,认为双方当事人感情基础良好,且生育两个孩子,若能互相关心温暖对方,还有和好的可能。秉承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理念,廖法官多次电话极力劝和双方当事人。然而,原告邹某表示,俩人已形同陌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4月15日下午,原告邹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庭审中,被告王某表示同意与原告邹某离婚。廖法官见俩人均愿意离婚,且夫妻感情难以修复,便休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询问原、被告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父母共同生活。最终,经法院调解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儿子由王某扶养,女儿由邹某扶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双方当事人也就购买的商品房达成一致意见,商品房归王某所有,王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补偿款50000元给邹某。

及时履行把账还 握手言和笑开颜

4月16日下午,原告岑溪市某公司与被告黎某某主动来到博白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廖法官主持调解。

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连续高效调结两案,这个法官真不赖!

原告是岑溪的一家经营轮胎销售的公司,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黎某某以赊账方式从原告处购买轮胎在博白进行销售,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22910元货款未支付。因多次催款无果,原告于2020年4月2日向博白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便捷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廖法官在详细阅卷后决定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拨通被告黎某某的电话后,廖法官释明原告的起诉状内容,从诚信和法理角度出发,告知被告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劝导被告积极履行给付货款义务。被告黎某某在电话中表态,愿意同原告和解,但是原告已将部分轮胎拉回用于抵债,尚欠货款不足22910元。结束与被告的通话后,廖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原告,将被告的意见反馈给原告,并劝说原告讲究诚信。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原告承认拉回部分轮胎抵债,但是具体多少货款需与被告再次商量。通话结束前,廖法官再次提醒原告主动与被告联系结算货款,早日达成和解。

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连续高效调结两案,这个法官真不赖!

最终,原告岑溪市某公司与被告黎某某达成调解的一致意见,确定被告黎某某尚欠货款5500元。在廖法官的主持下,被告黎某某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编辑:陈莹

审核:刘晓

想找的法律知识

想看的法律信息

这里有

博白法院

生活在这座和谐稳定的城市,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感谢我们的遇见...

博白官方微信公众号欢迎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