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出多段鲍毓明与养女的录音,能减轻鲍毓明的法律责任吗?

秦地文化观察


这是鲍玉明故意在偷换概念或者用其他方式来掩盖。无论如何,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他拿恋人这个事儿来搪塞,请想想,他多大那姑娘多大,那姑娘再早会难道…我不想说了。他这种辩护手段太低劣了。他这种辩护手段太卑劣了。


提璇


网络时代有一种倾向:围观者众,无事者多,每个人都不自觉的想当法官,对某件事作出评判。所以,对于评论者来说,像法官那样占有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极其重要。越全面越接近事实。在没有掌握各种各样的正反面材料前,不能轻易得出结论。最重要的是,不能在全面了解案情之前就偏听偏信,倾向于其中一方。因此,无论事实是违法犯罪?还是感情纠纷?或者其它某种剧情,最好还是按捺住自己的“义愤”,稍安勿躁,等待事实逐渐揭晓。只了解,不判断。


上海默石


知法犯法,罪不可消;逆天而行,必遭天谴。就算最后他利用不光彩的手段为自己减轻了刑责,也难逃良心上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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