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陘:創建省級“法治鄉村”試點縣



井陉:创建省级“法治乡村”试点县

4月15日上午,我县在县政府南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法治乡村创建动员会议。县领导刘玉渭、李杰、权辉、刘风林、刘杰雄、胡玉兵及市委第五督查组徐焕力副组长出席会议。县委书记刘玉渭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杰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风林宣读《关于建设法治乡村试点县的实施方案》。

井陉:创建省级“法治乡村”试点县

刘玉渭强调,推进法治乡村创建,要“真创示范,创真示范”,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要因地制宜,结合乡镇、村庄实际情况,深入到基层工作实践当中去,深入到村庄生产、生活、生态中去。完善自治、德治、法治基本的治理体系。剔除以往人治传统习惯,法治促振兴、长治才久安,真正把示范村创建的讲民主、讲法治,让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根深蒂固,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法治乡村”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推动“法治乡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夯实“法治乡村”创建工作基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法治实践,推动基层法治化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井陉:创建省级“法治乡村”试点县

法治乡村创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2月,省委农工办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井陉县为省级“法治乡村”建设试点县。

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加快农村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坚持把农村社会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乡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勇于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任务目标

“法治乡村”创建要实现“三增两减一落实一提高”的目标,即:村两委班子严格依法履职、依法治理村务,建设新农村的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监督组织健全、监督制度完善,村民监督能力明显增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类违法犯罪明显减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化,使各项法律法规在农村得到有效落实;乡村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井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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