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擅自離開、隱瞞境外旅居史 富寧縣這2人被依法處理

近日,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处2起境外旅居史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给予2人行政处罚。

 

隔离期擅自离开、隐瞒境外旅居史 富宁县这2人被依法处理

在集中隔离期间,违法行为人李某金(男,32岁,富宁县板仑乡人)于3月22日从马来西亚旅游入境返回富宁县后,被安排到富宁县疫情防控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3月25日12时许其私自离开隔离点后一直未归,拒不执行政府的隔离观察规定; 

另一违法行为人农某杰(男,21岁,富宁县归朝镇人)于3月26日从泰国留学返回富宁县后,在填写云南健康码内容时,故意不如实填写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降低了对其的风险评估。 

目前,因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农某杰的行为已违反了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富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处以行政拘留8日,对违法行为人农某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 文山台 孙永蓉 邝田云  通讯员 解加坤

编辑/张鸿键 

责编/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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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擅自离开、隐瞒境外旅居史 富宁县这2人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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