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位非買就租,否則不許免費停車,業主有權利免費停車嗎?

泓沅


地面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收不收費、說多少由業主大會決定,在沒有業委會或業主大會沒有討論和決定此項內容前,默認按照政府建議價格收費,收入部分作為物業佣金、部分補充進入維修基金。


午大韋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在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要求房產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標準配置建設停車位,這些車位是建築物的配套設備設施,其不能單獨轉讓也不能單獨辦理產權,由全體業主共有共用。

其次如果達到一戶一個車位的話經過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可以免費使用,對於車位緊張的小區,也可以用交納租金的方式有償使用這部分共有車位,有償使用的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收費是否合理要看物業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數以上業主的同意,同時,收費的金額也要經過半數業主同意,同時,收益也要歸全體業主所有。[呲牙][呲牙]



房產見聞錄


當然有權利免費停車啦。但任何的要求或者權利都是有一定的條件的。

本提問的前提條件就是:

一、題主可以想辦法知道其所居住的小區內,能達到每一戶都滿足一個停車位的條件。

二、所在小區每戶人家都只能有一輛車。而且沒有車的業主也應該同樣享有同等車位面積的使用權利。

三、小區內的停車管理的設施投入是無償獲得的,並且這些設施的管理、維護也是免費的,或者是不需要新的設入的。

四、小區內的大部分業主同意所有人都能免費停車。

圖一、圖二就是本人所在小區,每戶人家的第一輛車就是免費停放的。圖三是本人所在城市的另一小區,業委會收取每戶人家3100元后,組織對小區內停車場進行改造,增建後,達到了每一戶人家都抽號得到了一個車位,並且車位還略有多餘。這樣,這個小區的車主就都能免費停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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