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度預計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138 證券簡稱:清溢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9

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0年度預計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合肥清溢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清溢”)、常裕光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裕光電”),為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清溢光電”)的全資子公司。

本次擔保金額: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28,000萬元。其中,對合肥清溢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4,000萬元,對常裕光電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公司目前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2020年度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清溢和常裕光電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為合肥清溢、常裕光電2020年度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28,000萬元。其中,對合肥清溢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4,000萬元,對常裕光電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擔保額度可以在公司全資子公司範圍內進行內部調劑。

公司於2020年4月14日召開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同意《關於公司2020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議案》,本次擔保額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批准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唐英敏女士或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上述擔保額度範圍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本次擔保事項無需經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擔保人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上述核定擔保額度僅為公司可為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在上述擔保額度內具體擔保金額以實際簽署的擔保合同為準。

四、擔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符合公司未來發展計劃,有利於緩解子公司資金需求,確保生產經營工作持續穩健開展。被擔保人合肥清溢和常裕光電系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全資子公司,擔保風險總體可控。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關於公司2020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全體獨立董事認為,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公司對2020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情況進行預計,符合公司未來發展需要,上述擔保預計事項審議決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審議程序的規定,一致同意《關於公司2020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議案》。

六、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及逾期擔保的金額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不存在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事項,公司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35,000萬元(指已批准的擔保額度內尚未使用額度與擔保實際發生餘額之和),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及總資產的比例是31.16%和26.35%。

公司無逾期擔保情況。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和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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