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对家庭漠不关心这样的婚姻还要不要坚守?

情满庭苑


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当今结婚出现了一个盲点——婚前教育没有跟上。至于婚前教育需要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在这里不予累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详情《https://www.toutiao.com/i6815239379758350859/》。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后的生活像白开水那样淡白无味;也有人说,婚姻就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还有人说,婚姻是两个人的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近些年,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不是让我们更加不信任对方,不相信爱情?但是,我们可曾想过,离婚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为人夫、为人妻,做好了这个角色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吗?

1.为什么我们有责任和义务?

因为我们是自愿结婚,因为我们地位平等,还因为我们互相尊重、相互扶持。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法》第五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婚姻法》第十三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法》第四条)

2.夫妻之间有哪些责任与义务?

给对方以自由,工作、学习、社交,我们都不予限制或干涉,甚至应该予以鼓励与支持;给彼此协商的余地,不管是生育计划、财产归属,还是经济上的话语权。因为夫或妻不是自己的附属品,而是我们的伴侣;计划生育,是双方的责任,也是双方的义务;财产所属分清楚,哪怕双方协议约定也未尝不可(先说断后不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的女方,认为自己在三期女性,甚至长期为家庭主妇,就没有挣钱,或者没有经济上的话语权,或者,有的男方,认为自己上班挣钱,女方只是家庭主妇,凭啥给老婆钱?这些想法与做法都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心智不成熟、言行不合法的表现。

因此,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经济话语权,甚至不拿钱出来为家庭开支,抑或一方生病另一方不予扶养,那都不能让夫妻和睦。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婚姻法》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第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扶养费的配偶,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民法总则》第三十七条)

有人说,那为什么不谈我们的权利呢?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但在夫妻关系中,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责任与义务。如果我们彼此的责任和义务都做到位了,那么彼此的权利就水到渠成。(下同,只谈责任、义务,不谈权利)

因为,婚姻需要经营,婚姻不是索取!婚姻经营的正是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一味地索取权利。

3.为什么夫妻之间不能“靠”?

夫妻之间只能“扶”,不能“靠”,因为“靠”总会产生矛盾。

要么靠的人觉得被靠的人不够舒适,要么被靠的人觉得靠的人太沉重。

靠的人可以想一下,与我们生活中的“站起想坐下,坐下想躺下,躺下还想有人按摩”一个道理,自己总会不知足。有人会说,我就很知足,只要有“坐的”就可以了。但真拿板凳给你坐下,恐怕你心里又想着“躺下”的事。

被靠的人也可以想一下,靠一天可以,靠一年可以,靠一辈子恐怕就容易厌烦,对方太沉了,身心疲惫、厌倦。

“扶”是双方都在出力,“靠”是一方出力。夫妻是平等的,夫妻之间只能相互扶持。

还有一种“靠”,就是“靠”法律。

很多人认为,只要不符合自己要求,应该就是对方的错,哪怕是矛盾闹上了法院,法官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都判其败诉,但他都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而是法律、法官的错,是他们没有帮自己说话。

我想说的是,我们尽量不要靠法律,因为法律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步。何况,法律不是万能的,修订与完善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的法律完全无法适应当今的需要,更不要谈公平。比如,现在比较热门的网络资产(账号、密码、图文、音视频、虚拟货币、网络店铺、游戏装备等,又称为数字遗产)。法律规定都还不够完善,就不要说双方分割公平。

靠墙(婚姻法)、靠树(双方中的另一方),都不如靠自己。因为只有自己用心经营的婚姻,我们才可能感受到幸福。

综上,我们的婚前教育,除了学习开篇所说的那些知识外,我认为还应该学习婚姻的经营之道:

如何减少夫妻冲突?

如何磨合夫妻性格?

如何处理夫妻矛盾?

如何处理家庭矛盾?

如何勤俭持家?

……

综上,对方对家庭漠不关心这样的婚姻还要不要坚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这个问题是你认为的“漠不关心”,还是双方公认的?这需要反思。

第二,双方有没有“经营婚姻”的意识?

第三,如何经营婚姻,不是一方的事情,是双方的责任;

第四,再考虑是否“坚守”?


刘艳成都律师


看你需要什么!如果他的不在乎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能坦然接受,而为了孩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那就坚守!如果你接受不了,相信自己会有更好的选择,你不妨放手,其实,许多人拿为了孩子,这都是借口,如今的社会现象,离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孩子们比我们还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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