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然资源审批减负提效再发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材料清单的通知》,对17个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实行容缺后补,取消7个行政许可事项(子项)申报材料18项,压缩3个测绘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实行容缺审批后,广西厅行政许可事项容缺率由54.17%提高到78.26%,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措施后,广西厅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对全厅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可容缺后补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一并对申报材料清单进行优化,对合并办理事项进行调整,进一步压缩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清理发现,此前广西厅共有行政许可容缺后补事项13项,涉及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等方面。清理后,广西厅行政许可容缺后补事项增加到17项,新增容缺后补事项包括相关测绘资质审批、地图审核审批等与投资密切相关的事项。

  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涉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采矿权变更登记、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审批、相关测绘资质审批等。调整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申报材料压缩为5项,其中特殊情形需提供6项。实行容缺后补,取消部分申报材料,有效减少了企业和群众的“跑腿”次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