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駕車導致追尾事故,出租車司機苗某為醉駕付出慘重代價:駕駛證被吊銷,10年內不能重新取得,今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此外,還得賠償受損車輛。
3月28日夜間20時50分左右,在清水河中路花卉市場公交車站牌處,兩輛出租車發生追尾,事故現場正是交警設防點位,交警上前處理時發現,後車冀GT2**0出租車追尾前車。
“後車駕駛人苗某非常痛快地承認自己不慎追尾,負全責,但我們交談時發現苗某一直眼神躲閃,不敢靠近,於是在事故處理完畢後對他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吹出數值為19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執勤民警介紹。
隨後警方將苗某帶回隊裡,採集血樣檢測並約束其醒酒,後根據血檢報告顯示,其酒精含量數值為193mg/100ml,確屬於醉駕,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苗某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因其醉酒駕駛的為營運車輛,即使今後苗某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但因有醉駕歷史,以後也不能再駕駛營運機動車,目前該案仍在辦理中。
警方也提醒廣大車主,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飲酒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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