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塵封“國寶”何時才能對公眾開放

今天是關於《核心區控規》即《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的第七彈討論了。這次控規裡用了很多“不”字,如前幾彈我們討論過的“老城不能再拆”“老城不再長高”“衚衕不再拓寬”等。

還有一個“不”,叫“不求所有,但求所保”。

到底啥意思?有些人可能看不明白。


【規劃相關要求】:

持續推進文物、歷史建築騰退保護,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向社會開放

【既有問題】:

北京是古都,自然“寶貝”就多,光是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就數不勝數。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過往的老城,被賦予了過多的負擔,導致老城除了政治和文化中心外,同時承載了經濟、交通、居住等各項功能,很多政府機關、社會機構尤其是國字頭機構都落址於老城區。

而老城區畢竟空間有限,怎麼辦?

於是像前幾彈講到的那樣,問題就出現了:機構擁擠、人口密集、交通堵塞……這種情況下,很多衚衕就被拆掉,改成現代化城市的某類功能區;很多寬敞秀美的四合院被作為單位宿舍,變成幾十戶的大雜院;很多古建甚至是城門城牆被拆掉,試圖以此實現車流暢通……

還有,一些文物建築甚至是國保級文物,被長期佔用為機關辦公區、單位宿舍區等。

這就是“不求所有,但求所保”的現實背景。

舉三個例子,也是“我是衚衕”一直跟蹤並多次呼籲解決的典型問題:

一個是皇史(cheng)。

皇史宬就在紫禁城旁邊,是我國現存最完整的皇家檔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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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史宬內部建築


這樣規模宏大、壯美且全國惟一的皇家檔案庫,至今都不能對外開放。問題就在於皇史宬的南院,這裡其實是一個單位員工生活區,跟衚衕裡一些大雜院沒什麼兩樣,幾十戶人家的臨時建築嚴重威脅著皇史宬的風貌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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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史宬的南門也是正門,被小平房遮擋(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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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史宬南院內隱患重重(2018年1月)

自本世紀初,有關部門就多次提出要騰退皇史宬南院,儘快對外開放,但十幾年來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直到今年年初,有關方面才宣佈南院終於騰退完畢,大量違章建築開始拆除,之後有望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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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史宬南院門縫裡拍到的騰退拆違現場(2020年6月)


第二個例子是少年宮,一直佔用著景山公園壽皇殿建築群主體建築。

解放後,由於青少年活動缺少場所,1954年有關部門決定將景山公園劃出一部分讓北京市少年宮使用。1956年,北京市少年宮在壽皇殿成立,自此形成了“一園兩治”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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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宮曾長期佔據著景山公園壽皇殿(2007年12月)


根據文物騰退的要求,有關部門決定將北京市少年宮遷出景山,2013年壽皇殿建築群正式迴歸景山公園。2018年,經過修繕的壽皇殿建築群終於對外開放。


第三個例子是大高玄殿。

大高玄殿始建於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是明清皇家道廟古建築,與紫禁城內欽安殿、玄穹寶殿,並稱三大皇家道場:


“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塵封“國寶”何時才能對公眾開放

下方圓殿即為大高玄殿的核心建築乾元閣,一般人無法進去一睹其風采(2008)


這處國保亦國寶,其產權一直歸故宮,但在1950年時,一單位因舉辦一個展覽而提出臨時借用,誰知臨時展覽成了長期使用,故宮又不便催還,後此院又轉為另一機構使用。直到2010年,這一國寶才明確迴歸故宮,但至今還不能開放。此前有消息報道說今年有望對外開放,但目前沒見到動靜,我感覺有點懸。

上述三個例子都是重量級的文物單位,有的問題已經解決,有的不僅實現了“保”,也實現了“有”,並實現了對社會開放。但其間過程之漫長和複雜,僅從時間長度上就能窺見一斑。

還有不少案例,如2018年開放的西黃寺,原來公眾只能遠遠看到院內有個塔,現在成了開放的博物館,很贊:


“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塵封“國寶”何時才能對公眾開放

修繕並開放後的西黃寺


還有些文物,在花費大量精力和經費騰退修繕後,目前還沒有給予很好使用,至少沒做到“向社會開放”。

比如“我是衚衕”在《年度觀察2019:北京胡同喜與憂》中提及的,報國寺重修後的商業化用途存疑(據說目前已經改正了);北長街的故宮“外八廟”之一的靜默寺,重修後似乎成了一家飲料公司的“倉庫”(尚不知現狀如何);還有的會館或大宅院,重修後大門緊閉,可能成了某個單位或私人的會所……


“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塵封“國寶”何時才能對公眾開放

全國文保單位報國寺重修後一度成為出租經營場所與停車場(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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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後的靜默寺成了飲料倉庫(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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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文保單位柏林寺被佔用中,一般人無法入內(2017年12月)


【新理念】:


事實上,更多的故居、會館、王府、寺院等重點文保單位,還存在更為複雜的產權關係和責任單位,所以,本次《核心區控規》提出“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向社會開放”,我個人以為也是務實的,先保護好再說,至於複雜的歷史產權問題,可以擱置再議嘛。


“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塵封“國寶”何時才能對公眾開放

騰退中的上斜街東莞會館(2019年5月)


其中,“向社會開放”是個目標,畢竟歷史文化的價值之一就在於它的公共性和公益性,若因為被某單位佔用,而成為其獨享空間,那其價值就大打折扣了;若像上述所提及的,即便保護了修繕了,而不對外開放,甚至變成了其他用途,那“保”的意義又何在呢?

所以,除極個別特殊文物的特殊功用外,本次控規提出的“向社會開放”的目標,我以為恰是讓文保“有所保”、也“有所用”的公益價值的迴歸。

讓我們期待,未來的北京城,有更多歷史瑰寶打開塵封的大門,釋放它的文化價值。

(本公號圖片均為原創拍攝。歡迎關注“我是衚衕”,也歡迎就相關話題留言討論,讓大家也知道你的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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