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的承包地将暂停发放耕地补贴你怎么看?

赣南印象Vlog


我认为:赣州市的做法是正确的。

现在农村由于多方面原因,普遍存在着种地挣钱少,丰产不增收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于是,不少农民为了养家糊口,提高生活水平,选择外出打工挣钱,值得理解和同情。务工农民把承包地,通过托管,代种或流转等形式交给他人种植,我们应当尊重理解和支持。

但是对于极少数农民弃耕抛荒的情况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以制止和追责,暂停补发耕地补贴,对弃耕抛荒的土地可转交给他人种植。如果还对弃耕抛荒发放耕地补贴,那就是无异于鼓励农民弃耕抛荒,这显然是荒谬和无知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粮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无地就没有粮食,手中无粮,心中发慌。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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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话三农


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的承包地暂停发放补贴这种做法我认为合情合理。国家出台种地补贴这个政策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防止耕地荒废的一项措施。既然没种地,让耕地荒废了那当然不能拿补贴了。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种地才有补贴,不种地就没有补贴。


山居秋民


大家好!我是赣南印象vlog,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赣南客家人,在赣州生活了近三十年,很高兴为关注赣州的朋友们解答这个问题!

这事情还确实有,在今年的3月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赣府14号文件,我看了下文件中第2点就明确了:抓实抛荒耕地恢复种植。压紧压实遏制耕地抛荒属地责任,由县(市、区)负总责,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种植水稻。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村集体组织集中流转抛荒耕地,采取托管服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合作社或经营主体耕种。

也是,应该要多鼓励农业发展,现在农村很多年轻人都进城务工,家里很多田地到处都是荒废长满了野草,偶尔种的都是留守在家的人,自给自足,俗话说得好:手里有粮,心中不慌!看看现在这次疫情,很多国家都禁止出口大米,中国是人口大国,消耗的也很多,所以 确实应该出台更多利好政策,鼓励支持农业发展,多种地,种粮食!

大家觉的这个政策怎么样呢?附上我们老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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