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朝代末期明知道加稅會引起造反還要這麼做?

靳源春


因為每每到朝代末期,正是官員腐敗,土地兼併嚴重,大肆壓榨農民的時候,每到朝代末期農民起義都此起彼伏,朝廷為了籌集官餉,為了官員和皇帝的吃喝玩樂,都需要大把大把的銀子,所以更加巧立名目,增加各種苛捐雜稅,以至於官逼民反現象越來越多,這就是朝代末期苛捐雜稅越來越多的緣故!



夢想縱橫


歷史上各個朝代末期,都會出現稅賦加重的問題,至於為什麼這些朝代的統治者在明知道“加稅”的政策後會引起造反,還要執意加稅,我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為了更加形象地分析其原因,我就舉我們比較熟悉的“唐”、“北宋”、“明”、“清”四個朝代來舉例子。

一、唐朝-末期的“加稅”及其滅亡:

唐朝實行“兩稅法”,它的正式頒佈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實際提出者是時任宰相楊炎。所謂的“兩稅法”,理解起來其實也很簡單,就是自唐朝初期開始,分為了地稅和戶稅,“兩稅法”就是合併二者,並統一各項稅收後製定的新稅法。

因為“兩稅法”分“夏、秋”兩個季節,分兩次徵收,所以被稱為了“兩稅法”。

很顯然,在這樣的分配製度下,國家的稅收有了增加,但是百姓的稅收負擔加重。到了唐朝末期,各種新增稅收層出不窮,為了更好地分配和管理稅收,出現了“兩稅三分制”,從而細化了稅收分配製度。

在元稹《全唐文》中,對此有著詳細的記載:

“天下之財限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以為入,定額以給資。”

意思就是是所有收上來的稅收,留一部分給地方政府,然後撥一部分給軍隊,所剩下的都是歸於國家,上交國庫。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唐朝中央政府,對於財政還是把控很嚴格的,除了必須留給地方政府和軍隊的外,其餘都收歸國庫。

但是這也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留給地方政府的,夠不夠地方政府花。大家也知道在唐朝時期,各路藩鎮節度使都有著很高的權利,他們作為一方軍政要員,掌握著很大的權利。有了權利,他們就會大肆使用,一點不客氣。所以在唐朝末期,那些節度使為了擴充自己的地盤就會耗費大量的金錢去擴軍。但是為了不讓唐朝朝廷知道自己的異動及野心,這些龐大的支出又不能如實告知朝廷,於是地方藩鎮就會在朝廷稅費之上再額外收取附加的一些稅。

結果就是百姓的負擔越來越重,日子過得無比艱難。而唐朝中央政府,也不是省油的燈,知道地方藩鎮的小九九,本著與其被地方政府搜刮完還不如自己也搜刮的精神,也開始逐年增加百姓的賦稅。這樣,從明處和暗處,百姓的稅費被雙重增加。

最後,結果可想而知,唐帝國瓦解。


二、北宋-末期的“加稅”及其滅亡:

北宋時期,基本上沿用了唐朝時期的“兩稅”法,不過北宋又新增了“丁稅”,其實說白了也就是人口稅。這樣的話,人口眾多的百姓,出了“兩稅”外還要交丁稅,而且家中每新增一個人,就得新增一份“丁稅”。這樣的話,百姓的負擔又有所加重。

我們都知道,北宋是比較富裕的朝代,但是富裕也架不住過重的稅收。到了北宋末期,貪官橫行,可以說八成以上的官員,都在忙於經營自己的生意或者貪汙稅款。這樣,經過一層層的盤剝,有時候,交至國庫的稅收竟不到原有數目的三成左右。

這還不算,從北宋的統治者宋徽宗起,朝廷上上下下都過著奢華的生活,支撐他們奢華生活的便是每年的稅收。所以,眼看每年的稅收不足以支撐北宋統治階級奢華的生活後,他們並沒有想著怎麼去查被貪汙的稅款,而是進一步加大的稅收的額度和收繳力度,甚至動用了武力,百姓怨聲載道。

再加上,北宋末期,金國南下,多次襲擾,打一次北宋就籌錢賠款,買一時的平安,這些錢都是從百姓身上搜刮來的稅收。但金國人的貪婪是沒有限度的,最終經過“靖康之亂”,金國直接攻佔汴京,俘虜了宋徽宗、宋欽宗兩位皇帝,並以此為要挾獲取了大量的金銀財寶,整個北宋被搜刮一空,直至北宋滅亡。

從北宋末期的加稅可以看出來,北宋朝廷對於加稅可能引起的百姓造反並不十分擔心,他們更加擔心所收的稅款能夠滿足自己的奢華生活,以及是否能夠足夠向金國人埋來片刻的安定。這樣的朝代是沒有希望的,最終北宋被金國所滅。


三、明朝-末期的“加稅”及其滅亡:

說起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其實並不是後金的崛起及清軍的侵入。本質原因,其實就是財政危機,要是明朝政府很好的解決了財政危機,但就後金而言還沒有實力能夠滅亡整個明朝。


有人可能會說,不是還有“闖王李自成起義”和“天災”嗎?其實仔細看這兩個因素就會,看出來其本質還是財政危機。先是有了明朝末期各種天災,蝗災、旱災、水災不斷,農民沒了收入,別說交稅了,就連家中幾口人的糧食都成了問題。

此時的明王朝,但凡是有一些能夠解決財政危機的大臣,如果迅速撥款給災區,開倉放糧,接濟受災百姓,至少確保人們不被餓死,那麼“闖王李自成”的起義就壓根發生不了。原因很簡單,李自成就是打著為農民謀口飯吃的旗號,發動了起義。歸根結底,還是經濟問題。

明朝末期,統治者為了鎮壓各處的農民起義,派出了大量的軍隊,自然也耗費了大量的金錢。國庫沒錢,就得向百姓加稅,來獲取更多的金錢。要說,這明朝的稅,其實在歷朝歷代一來,本是不高的,哪怕是到了明朝末期,其實也不算高。但是正是因為如此,百姓已經習慣了較低的稅,明朝政府每一次的加稅,都會讓百姓造成較大的心理牴觸,反抗情緒眼中。

要是風調雨順時期還好,還偏偏在天災不斷的年間,所以百姓最終就受不了,紛紛開始加入起義軍,公開反抗朝廷。

所以,在明朝末期,統治者是怕因為加稅而引起百姓反抗的,但是他又沒辦法。不加稅,就沒有錢去鎮壓百姓起義,更沒有錢去反抗崛起的金國,所以加稅就成了一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險招”,只能奮力一搏,結果最後輸了,先是闖王李自成攻入北京城,之後清軍入關,明朝滅亡。


四、清朝-末期的“加稅”及其滅亡:

清朝末期,就更不用說了,鴉片戰爭、洋務運動、甲午戰爭等各項大事,活活把大清朝的國庫給掏空了。戰敗了,自然就又要割地賠款,國庫中的錢都掏空還不夠賠款,就又得向百姓加稅。

與列強簽訂的各項不平等條約,所賠款項金額巨大,到1901年清政府簽訂的的《辛丑條約》,約定清朝政府要支付連本帶息9.7億兩白銀。到了1902年,清政府各項賠款和使得每年需支出約4700萬兩白銀。但是,哪怕是“康乾盛世”的康熙時期整個清朝政府一年的的財政收入也不過3000萬兩白銀。

這巨大的財政缺口,怎麼彌補?不交,列強的軍艦的炮口就會對準皇宮。所以,最後受苦的還是百姓,清政府加了了各項稅賦的徵收額度和頻率。

例如,清朝咸豐帝時期,在於太平天國爭奪地盤的時候,又新設立了一種新的稅,叫做“厘金”,說白了就是過路費。清軍在各路交通要道設置管卡,過路的商人都要交一定的“厘金”才能通過。可見,連過路費都收了,清朝末期的加稅行為有多麼嚴重。

最後,經過太平天國運動的重創後,清朝最終在革命黨人和列強的雙重打擊下滅亡。清政府也是知道加稅會引起人們抵抗,不過他們認為沒有那麼快,他們始終將首要問題放在了鎮壓太平天國和割地賠款上。


回答感悟:

通過分析上述歷史上四個主要朝代末期的加稅問題,我們會發現這樣的一個規律,無論是“唐”和“宋”,還是“明”、“清”,他們的統治者都清楚的知道“加稅”會引起造反,但是他們認為那都是可控的,至少對於他們統治地位的威脅沒那麼快。所以,他們依然選擇了加稅,然後意圖用加稅得來的款項武裝軍隊,再反過去鎮壓農民起義。

所以,不是他們不知道“加稅”的後果,而是他們過於自大,忽視了“民可載舟亦能覆舟”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不尊重百姓的統治者終究嚐到了覆滅的苦果。


醉觀滄海


其一,是因為當時統治者的無知,那個時候沒有經濟學、統計資料等可以參考。無法預測經濟走向和底層社會的承壓能力,完全憑猜測和古代聖賢的隻言片語在做決策。

其二,是利益集團一毛不拔,變本加利地攫取社會財富。

他們口中是仁義道德天下蒼生。實際上是用各種聖賢言論道德文章為一己私利服務。就算明知道錯誤的政策會引起天災人禍也在所不惜。而恰恰只有他們才有決定政策的發言權。

其三,是統治階層己經病入膏肓,不加稅立即死,加稅還稍可苟延殘喘一絲機會。所以也顧不了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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