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7部门规范中介市场:中介不得未按规定备案

通过中介找房屋时,你会核查这家中介的资质吗?

前几天,北京昌平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了一伙“房屋黑中介”恶势力团伙,被告人王振等人作为无照经营的二房东,以亲属、朋友关系为纽带,从事二手房租赁市场“黑中介”活动。

莆田7部门规范中介市场:中介不得未按规定备案

期间,他们通过暴力、威胁或诈骗等方式骗取租户钱财,严重侵害了租户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同时也给房屋中介行业环境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恶劣影响。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中,中介所起到的一直是牵线搭桥的工作。但是一部分中介无视行业规则,为利益成了众人口中的“黑中介”,不仅是侵害了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更是给同行抹黑。

日前,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为规范住房租赁活动,建立租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印发关于《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此次整治工作:

莆田7部门规范中介市场:中介不得未按规定备案

(一)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二)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三)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不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从业人员未实名登记、游离在监管之外。

(四)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莆田7部门规范中介市场:中介不得未按规定备案

(五)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六)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莆田7部门规范中介市场:中介不得未按规定备案

(七)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八)违规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房屋中介行业至今已走过20载春秋,由于入门门槛低,行业内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敢去相信中介。

而在互联网近乎深入到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今天,传统意义上的中介业务更是无法适应时代的变化。尝试与互联网接轨,扩大信息接触面,提高服务质量,将成为传统中介转型的关键之处。

中房购率先将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与与房屋管理和中介机构的业务模式相结合,研发了租房通平台。平台通过将智能门锁的门禁管理和平台的功能相结合,帮助中介有效管理房源,解决中介房源传统管理模式上的混乱,信息不及时更新,一房多介等问题。

新闻来源:北京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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