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生態環境多個政務服務事項可“容缺受理”

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務服務大廳生態環境窗口正積極推行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服務。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條件或申請材料欠缺的政務服務事項,經過申請人做出相應承諾後,生態環境窗口先予受理,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補正處理辦法、並進行審查,在申請人補齊全部材料後,在承諾辦結時限內及時出具辦理結果意見,頒發相關批文、證照的制度。

記者瞭解到,以往在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時,申報材料不全均不予受理,耽誤了審批時效。實行“容缺受理”改革後,部分材料不全也可受理,待材料補齊後,予以批覆,這就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長,方便了服務對象。

近日,蕪湖友亮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委託的工作人員來到生態環境窗口提交《年產平板卷材片材/汽車密封條項目環評報告表》。窗口工作人員在審查資料時發現缺少了項目審批申請文件。按照“容缺受理”相關規定,在企業人員填寫了容缺受理承諾書後,工作人員依照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了受理。7日後,業主單位依照承諾,通過郵寄方式補齊了材料。企業人員表示,“容缺受理”有效減少了往返辦事時間,大大減輕了環評編制單位的負擔。

根據《蕪湖市生態環境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受理制度(試行)》,我市生態環境局試行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僅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報批環節,還涉及輻射安全許可證、排汙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業務的多個辦理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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