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古代的繁冗禮節就像老太太的裹腳布那樣又臭又長,古人從出生到死亡都深受其害。

在如恆河沙般的古代禮節中,有些禮節被後人摒棄了,有些禮節則被後人繼承了下來。在那些繼承下來的禮節中,如果深究起來,有很多也是不靠譜的,比如為我們所熟知的"舉案齊眉"以及"百善孝為先"。

舉案齊眉的故事出自《後漢書 梁鴻傳》。

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梁鴻是東漢時代的人,老家在陝西咸陽,據說他一肚子學問,卻不願做"政府公務員",靠著自家的一畝三分地自力更生。梁鴻的妻子名叫孟光,長得五大三粗,熱愛勞動,她30歲還沒找到婆家,是個標準的"剩女"。據說孟光之所以30歲沒出嫁,不是因為長得對不起觀眾,而是她看不上那些來相親的"奶油小生"。當父母催她結婚時,她撂下這麼一句話:"本姑娘非梁鴻不嫁。"父母沒辦法,只好託人去向梁鴻提親,梁鴻大概也是個"重口味"的人,竟然同意了。

孟光剛嫁到梁鴻家時,穿得很漂亮,然而梁鴻卻一連7天都不搭理孟光,夫妻生活更不用提了。到了第8天,孟光實在是無法忍受了,她挽起髮髻,扔掉頭上的首飾,換上帶著補丁的衣服,準備破罐破摔了,沒想到梁鴻卻興奮地大喝一聲:"好啊,這才是我梁某人的妻子!"

此後,梁鴻跟孟光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他們一起勞動、互敬互愛,成為一對令人豔羨的模範夫妻。梁鴻種田歸來,孟光就備好飯菜,盛在托盤裡,用雙手捧著,每次都舉得與眉毛同高,畢恭畢敬地送到梁鴻面前,這就是舉案齊眉的來歷。

這事在常人看來,一定會覺得梁鴻這人很"各色"。孟光作為剛過門的新娘子,打扮得漂亮一點本無可厚非,但是他卻一連7天不理人家,最後當孟光換上破衣爛襖,做起家務時,他卻來了興致。

可見,梁鴻需要的並不是媳婦,而是一個"菲律賓女傭"。

所謂的舉案齊眉,其實就是孟光像女僕一樣服侍梁鴻,根本就不值得頌揚。而經過後人大肆渲染後,這個詞竟然變成了夫妻和睦、男女平等的代名詞。豈不可笑?

也許像舉案齊眉這種堂而皇之的禮節,恰恰是為了掩蓋卑鄙猥瑣的人格。

這裡,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幾個歷代 "舉案齊眉"的例子。

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1.劉安是三國時代的獵戶。有一天,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劉備逃亡到他家裡,這讓喜歡"追星"的劉安心花怒放。但是劉安屬於貧困戶,拿不出什麼好東西招待自己的"偶像",看見劉備餓著肚子,劉安覺得很慚愧,他就趁著夜色把自己的老婆偷偷殺掉,給劉備做了一鍋"清燉排骨"。

2.唐明皇李隆基跟楊貴妃的愛情自古以來被當做典範,然而卻沒幾個人注意到,當大禍來臨的時候,李隆基都做了什麼?安史之亂時,為了平息兵變,李隆基下令殺死自己的楊貴妃。當然,一日夫妻百日恩,楊貴妃的死法相對來說還是比較"人道"的,唐玄宗賜了她一丈白綾,讓她"宛轉蛾眉馬前死"。

3."大英雄"劉備跟他的祖宗劉邦一個德行,每次一到危急的時候,都拋下老婆不管,自己一個人"跑路"。他還有一句千古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這句名言流毒甚廣,文明的現代人一提起來也是津津樂道。

說完"舉案齊眉",讓我們再來看看"百善孝為先"。

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百善孝為先"出自清代王永彬的《圍爐夜話》。原文是這樣的:"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常存仁孝心,則天下凡不可為者,皆不忍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則生平極不欲為者,皆不難為。"

孝敬老人是應該的,但是古代的孝道跟現在的孝敬老人幾乎是兩個概念。古代的"孝"很變態,在變態的事物中,真的是"百善孝為先"。

在漢朝那個舉孝廉的時代,官職跟道德掛鉤,如果道德不過關,一個人即使再有能力也得不到重用。而這裡的"道德"主要指的就是"孝"。孔老夫子說過:"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孔子說這句話估計是吃飽了撐的,但後人似乎更吃飽了撐,竟然將這句話衍變為一種制度。這種制度的具體內容是:父母死後孩子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中只能日夜守在父母的墳地,不能出遠門,不能吃肉喝酒,也不能過性生活。除此之外,每天都要裝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悲痛狀,否則就被認為是犯了"滔天大罪"。

那些為了當官的"官迷",紛紛裝出一副天下第一孝子的姿態,父母生前不盡孝,死後則大放悲聲,造成了"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荒謬現象。

古代有一部著名的畫冊,叫做"二十四孝圖"。魯迅先生曾寫過一篇"觀後感",其中有這麼一句:"我請人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不是魯迅先生不想做孝子,而是這裡面提出的做孝子的條件,實在是太變態了。在二十四孝圖的《彩戲娛親》中,七十歲的老菜子為了討好父母,竟然模仿七歲頑童,留著鼻涕玩"呼啦圈";在《臥冰求鯉》中,王祥在數九寒天臥在大冰塊上,懇求鯉魚自己跳出來,好給他後媽熬魚湯;最離譜的是《郭巨埋兒》,因為糧食不夠分,為了讓父母吃飽,郭巨竟然狠心要埋掉還在襁褓裡的兒子。

擱到現在,老菜子、王祥、郭巨之流無疑是"精神病"或"殺人犯",但是在那時候,他們卻是萬眾歌頌的對象,而古人一向很樂衷於歌頌"精神病"跟"殺人犯"。

舉孝廉的標準就是孝順,朝廷的官位數量是有限的,為了做官而"孝順"的人卻比比皆是,面對這種狼多肉少的局面,"孝子"們只能進行PK了。一般人守三年孝,孝子們為了"出類拔萃",就增加服孝的時間,有人服六年有人服九年,甚至有人服幾十年。那些耗不起的人,就另闢蹊徑,有人哭出血,有人絕食,還有人自殘,花樣繁多到令人咂舌,就差直接陪他老爹老媽一起入土了。

越是人格缺失的時代,冠冕堂皇的禮節就越多,如果我們真的想進步,那就多關照一下自己的人格吧。

中國自古被稱為禮儀之邦,不論是婚喪嫁娶的大事,還是舉手投足的小事,都有一套固定的標準,其"龜毛"程度讓人煩不勝煩。比如樂府古詩《君子行》中有這樣一句:"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這句詩的意思是說在瓜田裡不能提鞋,在李樹下不正帽子,有位迂腐的秀才看見了,把它當做聖人傳下來的至理名言,貫徹實行了一輩子。在臨死前,他找到當時的一位大儒,問道:"小生一輩子都遵循'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的準則,但是這句話實在是太深奧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希望您能不吝賜教。"大儒哈哈一笑:"這還不簡單,瓜田不納履是為了不被人誤認為偷瓜賊,李下不正冠是為了免得被人誤認為偷摘李子的。"聽完大儒的話後,這位迂腐的秀才吐血而死。

禮教中的很多禮節跟這一樣,經不起琢磨,像什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完全沒有理性可言,"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更是近似於野蠻的規則。然而一句荒謬的話,說上100遍聽起來就像一句真理了,何況我們足足說了上千年!

從"舉案齊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淺的"封建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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