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古代的繁冗礼节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那样又臭又长,古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深受其害。

在如恒河沙般的古代礼节中,有些礼节被后人摒弃了,有些礼节则被后人继承了下来。在那些继承下来的礼节中,如果深究起来,有很多也是不靠谱的,比如为我们所熟知的"举案齐眉"以及"百善孝为先"。

举案齐眉的故事出自《后汉书 梁鸿传》。

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梁鸿是东汉时代的人,老家在陕西咸阳,据说他一肚子学问,却不愿做"政府公务员",靠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自力更生。梁鸿的妻子名叫孟光,长得五大三粗,热爱劳动,她30岁还没找到婆家,是个标准的"剩女"。据说孟光之所以30岁没出嫁,不是因为长得对不起观众,而是她看不上那些来相亲的"奶油小生"。当父母催她结婚时,她撂下这么一句话:"本姑娘非梁鸿不嫁。"父母没办法,只好托人去向梁鸿提亲,梁鸿大概也是个"重口味"的人,竟然同意了。

孟光刚嫁到梁鸿家时,穿得很漂亮,然而梁鸿却一连7天都不搭理孟光,夫妻生活更不用提了。到了第8天,孟光实在是无法忍受了,她挽起发髻,扔掉头上的首饰,换上带着补丁的衣服,准备破罐破摔了,没想到梁鸿却兴奋地大喝一声:"好啊,这才是我梁某人的妻子!"

此后,梁鸿跟孟光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一起劳动、互敬互爱,成为一对令人艳羡的模范夫妻。梁鸿种田归来,孟光就备好饭菜,盛在托盘里,用双手捧着,每次都举得与眉毛同高,毕恭毕敬地送到梁鸿面前,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这事在常人看来,一定会觉得梁鸿这人很"各色"。孟光作为刚过门的新娘子,打扮得漂亮一点本无可厚非,但是他却一连7天不理人家,最后当孟光换上破衣烂袄,做起家务时,他却来了兴致。

可见,梁鸿需要的并不是媳妇,而是一个"菲律宾女佣"。

所谓的举案齐眉,其实就是孟光像女仆一样服侍梁鸿,根本就不值得颂扬。而经过后人大肆渲染后,这个词竟然变成了夫妻和睦、男女平等的代名词。岂不可笑?

也许像举案齐眉这种堂而皇之的礼节,恰恰是为了掩盖卑鄙猥琐的人格。

这里,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几个历代 "举案齐眉"的例子。

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1.刘安是三国时代的猎户。有一天,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刘备逃亡到他家里,这让喜欢"追星"的刘安心花怒放。但是刘安属于贫困户,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招待自己的"偶像",看见刘备饿着肚子,刘安觉得很惭愧,他就趁着夜色把自己的老婆偷偷杀掉,给刘备做了一锅"清炖排骨"。

2.唐明皇李隆基跟杨贵妃的爱情自古以来被当做典范,然而却没几个人注意到,当大祸来临的时候,李隆基都做了什么?安史之乱时,为了平息兵变,李隆基下令杀死自己的杨贵妃。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杨贵妃的死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人道"的,唐玄宗赐了她一丈白绫,让她"宛转蛾眉马前死"。

3."大英雄"刘备跟他的祖宗刘邦一个德行,每次一到危急的时候,都抛下老婆不管,自己一个人"跑路"。他还有一句千古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这句名言流毒甚广,文明的现代人一提起来也是津津乐道。

说完"举案齐眉",让我们再来看看"百善孝为先"。

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百善孝为先"出自清代王永彬的《围炉夜话》。原文是这样的:"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

孝敬老人是应该的,但是古代的孝道跟现在的孝敬老人几乎是两个概念。古代的"孝"很变态,在变态的事物中,真的是"百善孝为先"。

在汉朝那个举孝廉的时代,官职跟道德挂钩,如果道德不过关,一个人即使再有能力也得不到重用。而这里的"道德"主要指的就是"孝"。孔老夫子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这句话估计是吃饱了撑的,但后人似乎更吃饱了撑,竟然将这句话衍变为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具体内容是:父母死后孩子要守孝三年。在这三年中只能日夜守在父母的坟地,不能出远门,不能吃肉喝酒,也不能过性生活。除此之外,每天都要装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悲痛状,否则就被认为是犯了"滔天大罪"。

那些为了当官的"官迷",纷纷装出一副天下第一孝子的姿态,父母生前不尽孝,死后则大放悲声,造成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荒谬现象。

古代有一部著名的画册,叫做"二十四孝图"。鲁迅先生曾写过一篇"观后感",其中有这么一句:"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不是鲁迅先生不想做孝子,而是这里面提出的做孝子的条件,实在是太变态了。在二十四孝图的《彩戏娱亲》中,七十岁的老菜子为了讨好父母,竟然模仿七岁顽童,留着鼻涕玩"呼啦圈";在《卧冰求鲤》中,王祥在数九寒天卧在大冰块上,恳求鲤鱼自己跳出来,好给他后妈熬鱼汤;最离谱的是《郭巨埋儿》,因为粮食不够分,为了让父母吃饱,郭巨竟然狠心要埋掉还在襁褓里的儿子。

搁到现在,老菜子、王祥、郭巨之流无疑是"精神病"或"杀人犯",但是在那时候,他们却是万众歌颂的对象,而古人一向很乐衷于歌颂"精神病"跟"杀人犯"。

举孝廉的标准就是孝顺,朝廷的官位数量是有限的,为了做官而"孝顺"的人却比比皆是,面对这种狼多肉少的局面,"孝子"们只能进行PK了。一般人守三年孝,孝子们为了"出类拔萃",就增加服孝的时间,有人服六年有人服九年,甚至有人服几十年。那些耗不起的人,就另辟蹊径,有人哭出血,有人绝食,还有人自残,花样繁多到令人咂舌,就差直接陪他老爹老妈一起入土了。

越是人格缺失的时代,冠冕堂皇的礼节就越多,如果我们真的想进步,那就多关照一下自己的人格吧。

中国自古被称为礼仪之邦,不论是婚丧嫁娶的大事,还是举手投足的小事,都有一套固定的标准,其"龟毛"程度让人烦不胜烦。比如乐府古诗《君子行》中有这样一句:"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句诗的意思是说在瓜田里不能提鞋,在李树下不正帽子,有位迂腐的秀才看见了,把它当做圣人传下来的至理名言,贯彻实行了一辈子。在临死前,他找到当时的一位大儒,问道:"小生一辈子都遵循'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的准则,但是这句话实在是太深奥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希望您能不吝赐教。"大儒哈哈一笑:"这还不简单,瓜田不纳履是为了不被人误认为偷瓜贼,李下不正冠是为了免得被人误认为偷摘李子的。"听完大儒的话后,这位迂腐的秀才吐血而死。

礼教中的很多礼节跟这一样,经不起琢磨,像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完全没有理性可言,"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更是近似于野蛮的规则。然而一句荒谬的话,说上100遍听起来就像一句真理了,何况我们足足说了上千年!

从"举案齐眉"的故事,看古代那些害人不浅的"封建礼教"

谢谢关注子寰兄,点我头像查看,更多历史故事,正在每日持续更新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