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麵人生之;人生的現實其實是自身與周邊的關係

僅就存在而言,現代人的生活方式,要經歷的事情,發生的慾望和追求等,如果不是刻意地矯情,不外乎兩件事;自己的事和別人的事。這兩件事中足以包含生存活動中的生活處世方式,世俗經歷,因慾望和追求而來的與外界互動。有趣的是,不同民族,不同國家之間的關係也逃不出這個窠臼,這個離題太遠不在此冗述。

自己的事這個概念毫無異議,就是關乎自我意志,自身行為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有的事還是隱私,自己心知肚明。那麼別人的事呢?這個也簡單;人類中的任何個體都可以自滅卻無法自生,只要活著就或多或少或早或晚地與自身以外的人,事,物發生互動關係。那些暫時或永遠不會發生互動的是別人的事,或早或晚將會發生互動的也是別人的事,而一個人的存在就是處在經歷自己的事或是互動與別人的事之中,幾乎沒有例外。

這話題看起來饒舌而無聊,但是,認清了它卻可以使我們很大程度上主動地洞悉人生,因為我們認清人生往往是從認清自己周邊的關係開始的,我們的人生經歷所得也是與周邊關係的互動的結果。不是嗎?

每個不同的人對於自己的事或別人的事的認知或理解有著較大的差異,某種程度上決定了個人的人生軌跡和人生結局。一個人有多麼深刻地內省自身,他的人生就有多麼深遠。或多或少,或積極或消極地與身外關係互動,其人生境界就有多麼廣大。避車馬種籬菊,堅持初心,芸芸中我獨醒等等是自己的事,同時也是與別人相關的自己的事。情趣相投,志同道合,道不同不與之相謀,但無法不與之相遇等等,是別人的事,同時也是與自己的事相關的別人的事。所以,不論哪種態度或方式,這兩種事是活著的人,甚至是死去的人所揮之不去的。

不論自己的事還是別人的事,在人生時間軸上無法逾越,人們就是在此間周旋或逃避。四維空間就像無形的手,或牽引,或推搡地把人生在兩種事之中消磨殆盡,有生之年就這樣一去無返。有例外嗎?除了神不守舍,不食人間煙火,沒有例外。

薩特的“他人即地獄”,孟母的“擇鄰而處”,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及後來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楊朱的“拔一毫而利天下,不為也”,此後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等等,說的都是別人的事,也是自己的事,也是自己與別人相關的事,也是別人與自己相關的事。

直麵人生之;人生的現實其實是自身與周邊的關係

且不說范仲淹的主張多麼地難能可敬,也不說楊朱的本意是極端地利己而對周邊漠不關心還是憤世嫉俗後的大徹大悟,總之,其代表了不同人生觀對自己和周邊關係的一種態度,代表了兩類人在人生中對自己的事,別人的事的關係的認知,相處方式和原則。

可見自己的事和別人的事古今中外都是個嚴肅的話題,嚴肅到了哲學家,社會學家,賢人,普通人都要面對,回答,而且要踐行的。處理好了這兩種事關乎到了人生的品質。

至於怎樣才能過好一生,或者說如何讓處理好自己的事和別人的事,或者說怎樣才能潔身自好也相安無事,或者說怎樣才能安身立命也兼達他人,這恐怕是另外一個問題,不是本文該說的。跑題的文章不得分,跑題的人生就直接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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