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錦旗,贈予“不知名警官”

外地來沈人員孫先生在瀋陽經營著自己小生意的,3月26日20時許,孫先生在鐵西區九路市場附近發生交通事故,涉事雙方第一時間選擇撥打112,交警到達現場通過查看現場狀況,責任認定後車孫先生全責,雙方對此表示認可。隨後,交警提出兩條建議,雙方採取自行協商或者通過保險公司解決。被撞車輛車主得知孫先生不是本市人,不同意通過保險公司解決,因為處理期限不確定,擔心處理過程中與孫先生溝通不暢,自己得不償失,雙方因此發生糾紛,爭執不止,沒有辦法孫先生只能撥打110。

興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達現場後,瞭解事件原委後,出警民警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通過向雙方普及法律、宣傳教育,促使雙方提高法律意識,並督促孫先生作為全責一方,要主動及時解決問題,給對方車主一個滿意的交代。孫先生非常認可民警的處理方式,詢問民警姓名,但該民警只表示“這是我應該做的”。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4月8日上午,孫先生親自來到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贈予錦旗,由於不知民警姓名,錦旗上清楚地寫著贈予興華派出所不知名警官。經過核實,該民警為興華派出所副所長夏寧,收到錦旗的夏所長稱“這些都是我們的分內事,不足掛齒,我是一位共產黨員,共產黨員是一個光榮的身份和稱號,也意味著特殊的責任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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