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达拉特旗中小学新生入学相关事宜提前告知书

为顺利完成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解决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现将有关事宜提前告知如下:


一、入学

根据我旗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摇号分配等办法招生。

1.小学入学年龄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初中为我旗及旗外小学毕业生。初一年级不参与阳光分班或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新生,在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3.同一入学类型(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和无房无户)在某一学校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将实行摇号入学。家长不要盲目跟风,扎堆挤到所谓“好学校”附近购房或租房,超过招生计划,将实行摇号,有可能摇到更远的学校。具体情况参照2019年招生办法,摇号范围将要扩大。

4.从2018年开始,我旗实行“六年一房一学位”政策(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5.房屋产权特殊情况说明:

①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且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的可视为有房类型。

②划片分配时同等条件下“住宅”优先于“公寓”。若“住宅”学位已满,则不考虑“公寓”,若有空余学位“公寓”参与摇号。新购房未网签、购买二手房未过户或自购房的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其他用途”等均不按有房类型分配。

③新生及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在一起居住,房屋产权属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提供三代合户的户口本(新生首次落户就在该户)、新生父亲(使用爷爷奶奶的房产)或母亲(使用姥爷姥姥的房产)的独生子女证、新生父母在镇区内的无房证明。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这种情形在招生时,优先于租房类型。

6.从2019年开始我旗使用阳光划片系统和阳光分班系统,实行信息公开。即家长可以用学生身份证号登陆阳光划片系统,查询学生本人分配学校情况。登陆阳光分班系统,查询分班情况。实现学位类型、分配情况更加透明、更加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7.招生期间,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残联、不动产登记中心、矿区发展协调中心、各街道(镇)以及社区(村)等单位进行新生资料审核,凡是在入学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证件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一经查实,直接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再考虑按入学类型安排入学。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提供假证件或假登记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8.中小学继续实行教师交流轮岗,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学校师资相对均衡。

9.招生划片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有时也根据拆迁和新建小区做相应调整。


二、转学

1.镇内学校之间原则不转学,特殊情况转学的不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只能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班级(转入学生按照“阳光分班”原则摇号分班)。

2.转入学生需在开学前两周到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申请,经会议研究,确认是否具备转学条件。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即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本告知书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477-5226487。

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