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識淡漠也是一種“陋習”

5月12日13時50分許,浙江溫嶺市發生一起農用車違法搭載而導致的側翻事故。當地政府部門發佈的權威信息顯示,這一事故目前已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傷。

“人貨不能混裝”“農用車不能載客”,這類交通安全常識,在城市早已深入人心。但在一些鄉村,農用車載人現象卻很普遍,由此導致的人員傷亡事故也時有發生:今年2月16日,黑龍江大慶市肇源縣曾發生一起備春耕的農用車墜江事故,事發後農用車被打撈上岸,但車上5人全部失蹤;2018年9月,山西呂梁交警曾在網上發佈一組農用車載客致人死亡的事故照片,血淋淋的案發現場令人觸目驚心……

筆者時常駕車下鄉,經常會看到各式各樣的農用車,載滿人行駛在鄉路、國道上。同農民們交談,他們的說法大抵如此:農村就是這樣,有什麼坐什麼,習慣了。在他們看來,只要便利、省錢,不論是農用車、抑或其他機動車輛,都是他們出行的選擇,對於安全問題的考慮往往擺到了次要的位置。

將安全意識淡漠問題歸咎於執法管理不到位,也不客觀。鄉村面積之大,交警部門與公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力量根本無法達到覆蓋性監管;現有執法力量要滿足對鄉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更不現實。鄉鎮政府、村級組織理應承擔起相應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責任,事實上也很難做到。加之,公共交通資源也很難覆蓋到全部鄉鎮,那些安全性能得不到最基本保證的交通工具,就成為農村居民出行的選項。

其實,安全意識淡漠也是一種“陋習”,相比其他方面的陋習,安全意識的淡漠更能產生難以預料的嚴重後果。有心理學研究表明,一個人思想意識、行為方式的變化,需要經歷服從、認同、內化三個階段,3個月以上的重複才會形成相對穩定的習慣。曾幾何時,“酒駕”是難以治癒的頑症,隨地吐痰是“法不責眾”的陋習,而隨著醉駕入刑的施行、文明教養的升級,類似行為在很多地方已經大大減少甚至銷聲匿跡。政府部門和村級組織都應重視起來,用春風化雨般的潛移默化,改變安全意識淡漠這種“陋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