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創業者們須知東昌府區註冊公司刻章流程注意事項

人人都想創業開公司。一個公司從無到有,需要的東西的有很多,漏掉一個步驟對於將來都是隱患。尤其到了真正開展業務的時候,印章是必不可少的物品。

聊城創業者們須知東昌府區註冊公司刻章流程注意事項

公司註冊完成就需要刻章了,一般公司要刻的章有:公章、法人章、財務章、發票章、合同章,其中公章、法人章和財務章是必須要刻制的。合同章和發票章根據您的需求選擇是否刻制,比如咱公司成立就發生的業務需要開具發票,那就要提前刻制;咱公司需要簽訂合同,可以選擇用公章,因為公章的效力大於合同章,也可以選擇直接刻制合同章,更加方便,便於管理。

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須持以下資料,並附印章樣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注意事項:如果是委託人辦理,需要再寫一份法人代表授權刻章委託書,還要帶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聊城創業者們須知東昌府區註冊公司刻章流程注意事項

這裡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您在聊城刻制公安局備案的公章,就需要到具備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單位刻制,東昌府區和旅遊區註冊的公司只能在東昌府區或旅遊區的刻章單位刻章,在開發區和高新區註冊的公司只能在開發區或高新區的刻章單位刻章,如果在您拿到執照的半年內沒有進行備案刻章,要再刻章的話就要去報社登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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