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和其它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交通運輸工具。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慢慢寫 的文章 關鍵字: 交通 附著物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