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設立抵押權的財產

建築物和其它土地附著物

建設用地使用權

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交通運輸工具。

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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