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註冊消防備考——防煙系統如何設置

2019註冊消防備考——防煙系統如何設置

一.系統選擇

1.一般規定

建築內應設置防煙設施的場所或部位:

1)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注意:建築高度不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廠房、倉庫和建築高度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其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系統:

  • 前室或合用前室採用全敞開的陽臺、凹廊。
  • 前室或合用前室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獨立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於2.0㎡,合用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於3.0㎡。


2.自然通風系統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防煙系統的選擇,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 當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系統;當機械加壓送風口未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時,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當防煙樓梯間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採用自然通風時,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裙房的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送風口的設置方式應符合上條的規定。

3.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1)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建築地下部分的防煙樓梯間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當無自然通風條件或自然通風不符合要求時,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3)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採用獨立前室且其僅有一個門與走道或房間相通時,可僅在樓梯間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獨立前室有多個門時,樓梯間、獨立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當採用合用前室時,樓梯間、合用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當採用剪刀樓梯時,其兩個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4)封閉樓梯間應採用自然通風系統,不能滿足自然通風條件的封閉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地下、半地下建築(室)的封閉樓梯間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且地下僅為一層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首層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於1.2㎡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門。

5)避難走道應在其前室及避難走道分別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下列情況可僅在前室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避難走道一端設置安全出口,且總長度小於30m。
  • 避難走道兩端設置安全出口,且總長度小於60m。

6)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建築,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 100m。

二.系統組件

1.送風機

1)機械加壓送風風機宜採用軸流風機或中、低壓離心風機。

2)送風機的進風口應直通室外,且應採取防止煙氣被吸入的措施。

3)送風機的進風口宜設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下部。

4)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佈置,且豎向佈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0m;水平佈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0m。

5)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6)由加壓送風口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隻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隻火災探測器與一隻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送風口開啟和加壓送風機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並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相關層前室等需要加壓送風場所的加壓送風口開啟和加壓送風機啟動。

7)防煙風機的啟動、停止按鈕應採用專用線路直接連接至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的手動控制盤,並應直接手動控制防煙風機的啟動、停止。

8)加壓送風機應有現場手動啟動、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等啟動方式;且系統中任一常閉加壓送風口開啟時,加壓風機應能自動啟動。

9)當防火分區內火災確認後,應能在15s內聯動開啟常閉加壓送風口和加壓送風機。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應開啟該防火分區樓梯間的全部加壓送風機。
  • 應開啟該防火分區內著火層及其相鄰上下層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閉送風口,同時開啟加壓送風機。


2.送風口

1)除直灌式加壓送風方式外,樓梯間宜每隔2層至3層設一個常開式百葉送風口。

2)前室應每層設一個常閉式加壓送風口,並應設手動開啟裝置。

3)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4)送風口不宜設置在被門擋住的部位。

5)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場所,樓梯間應設置常開風口,前室應設置常閉風口。

3.送風管道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採用管道送風,且不應採用土建風道,送風管道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內壁應光滑。

2)當送風管道內壁為金屬時,設計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送風管道內壁為非金屬時,設計風速不應大於15m/s。

3)豎向設置的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未設置在管道井內或與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風管道,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

4)水平設置的送風管道,當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0.50h;當未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

5)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管道井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隔牆與相鄰部位分隔,當牆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4.外窗

1)採用自然通風防煙方式時:

  •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於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築高度大於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牆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於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佈置間隔不大於3層。
  • 獨立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面積不應小於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應小於3.0㎡。
  • 避難層(間)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於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2%,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應小於2.0㎡。
  • 可開啟外窗應方便直接開啟,設置在高處不便於直接開啟的可開啟外窗應在距地面高度為1.3m至1.5m的位置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2)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時:

  • 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的場所不應設置百葉窗,且不宜設置可開啟外窗。
  •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其頂部設置不小於1㎡的固定窗。靠外牆的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外牆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於2㎡的固定窗。
  •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層(間),尚應在外牆設置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於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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