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知识产权示范庭!


沈阳市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知识产权示范庭!


4月23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化工专利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庭审中,合议庭指派技术调查官对涉及化学组分的技术事实进行调查,这是辽宁省首例技术调查官参加庭审的案件,标志着沈阳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进入全新阶段,也是市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向“沈阳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重点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先进水平”目标迈进的一次具体实践。

本案第三人认为,原告制造的含镁质复合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侵犯其专利权,向被告提出行政裁决,被告经取样、鉴定等程序,最终作出裁决认为,原告侵犯了第三人的专利,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原告不服行政裁决,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原裁决。

庭审前,合议庭做了充分的准备。沈阳中院民四庭审判长吴松与聘请的技术调查官东北大学副教授张勤进行了多次沟通,明确合议庭需要查明的技术事实。庭审中,合议庭与技术调查官相互配合,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专长,对案件事实进行查明。双方聘请了专家辅助证人,接受技术调查官的询问,庭审过程流畅简洁,清晰明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对技术调查官的运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沈阳市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知识产权示范庭!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应用技术调查官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很难让法官在专利技术上面面俱到,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应用,可以将专业技术更好的引入到庭审当中,通过公开质证、相互交换意见,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平公正。

沈阳市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知识产权示范庭!

技术调查官东北大学副教授张勤:作为技术调查官,我的工作就是在庭前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取证,对相关工艺方案全面了解,并在庭审中运用技术思维和方法,协助法官解决专业技术问题。

沈阳市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知识产权示范庭!

沈阳中院民四庭员额法官吴松:今天的庭审通过引入技术调查官,把关于化工的这些技术问题交给技术调查官进行调查,法官重点审查法律适用,这样双方互相配合,大大提高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技术调查官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作为法官的技术助手,协助法官理解和查明案件所涉的专业技术问题,为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上署名,其仅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发表意见,不参与判决结果的表决。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推动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是有效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提升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的有力保障。

2019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在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均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沈阳中院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制定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办法》,目前,沈阳中院聘请了5名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其中3人有正高职称,2人有副高职称,供职单位来自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研究领域涵盖了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医药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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