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疫情防控期间招工奖励补贴申报通告

永嘉县疫情防控期间招工奖励补贴申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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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20〕9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永嘉县企业直接招工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员工奖励补贴和以工招工人员补助申请受理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0年5月6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方式:

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按流程在线申请。

三、受理对象:

(一)企业直接招工补贴。在2020年2-4月期间,直接招用首次来永就业员工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除外。企业招用县内人员或招用2019年以前已在永嘉县参保的县外人员不享受本政策。首次来永员工界定以2020年在永嘉县范围新参保的人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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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员工奖励补贴。2020年2-4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永嘉县范围内企业成功招聘,在永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员工的,可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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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工招工人员补助。2020年2-4月,老员工为永嘉县企业成功招聘首次来永新员工,该项补助由录用新员工的企业统一申报。首次来永的新员工(以参保时间为准,此前无永嘉参保记录)必须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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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以上三种招工奖励补贴由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申报,每位来永就业员工只可申报一次。

2.具体申报条件和标准参照《企业直接招工补贴申报指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员工奖励补贴申报指南》和《以工招工人员补助申报指南》。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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