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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隨著昆區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落地實施,“捕訴合一”的辦案模式也正式開始啟動、運行。
強烈推薦
推薦理由:
從“捕訴合一”方案的前期醞釀到正式運行,昆區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充分發揮管理、監督、服務、參謀等職能作用,確保 “捕訴合一”順利推行。
#1.
發揮參謀職能
梳理分析
案件管理部門依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摸清案件底數,對近兩年受理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按照案件類型進行了詳細的梳理分析。
結合偵監、公訴部門入額檢察官的辦案風格,擅長案件類型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合理合規地設置特色專業化辦案組、配備辦案人員,盡力做到案件數量分配均衡,人員配置合理,做到人盡其才。
人盡其才
#2.
發揮服務職能
實現“捕訴合一”,調整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配置、權限是重中之重。案件管理部門在接到領導指示後,積極與本院技術部門溝通、協調,在不打亂原有業務系統框架的情況下,根據方案需求,給承辦人配置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辦理權限,配置普通辦案單元及特色專業化辦案組,科學設置輪案規則,技術部門與案件管理部門人員僅用一天時間便完成了權限配置工作,為“捕訴合一”辦案模式的順利運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3.
發揮監管職能
實時動態監控
實時發現問題
及時查找原因
進行修改調整
保障
“捕訴合一”實行後,案件管理部門對受理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的輪案、分案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進行修改調整,另外對於相關業務部門反映的問題,案件管理部門儘量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處理。因前期準備充分,截止目前,施行“捕訴合一”後的案件受理、分配工作運行比較順暢,為業務部門辦案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品:昆檢融媒體中心
審核:孫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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