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艦”“山東艦”與“尼米茲級”戰鬥力之比較

引言

很多軍迷網友對我國“遼寧艦”“山東艦”採用滑越甲板的一些爭論,認為其戰鬥力只有美國“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我想詳細闡述一下自己的看法。評判一種武器平臺的戰鬥力,或許不需要太高的技術門檻,但一定需要全面而細緻的對比,因為很多細節往往會被我們所遺漏,進而想當然的下結論,造成“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的情況,本文分析的還算謹慎細密,不完善的地方歡迎大家補充!

“遼寧艦”“山東艦”與“尼米茲級”戰鬥力之比較

山東艦試航

艦載機的搭載數量

“遼寧艦”“山東艦”的艦載機數量不如美軍現役的“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以下簡稱尼米茲),這是客觀的事實,甚至也不如上世紀建造的福萊斯特級常規動力航母。“遼寧艦”和“山東艦”的艦載機數量目前官方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明(可以肯定,“山東艦”艦載機數量也多過“遼寧艦”),所以多為軍事愛好者根據俄軍的“庫茲涅佐夫”號航母(以下簡稱庫艦)推算出來的(這也是爭議最大的地方)。

庫艦機庫可以容納22架蘇-33和7架卡-28直升機,飛行甲板三角區可以最多停放10架蘇-33和5架卡-28,此外,其左舷的重載起飛點後面還有一塊三角區域,可以停放3架機翼摺疊狀態的蘇-33.這樣,全艦密集停放的艦載機數量為47架。“遼寧艦”改裝自“瓦良格”號,在改造過程中減少了艦員數量,優化了艦上空間。拆除了前部的SS-N-19反艦導彈發射裝置,機庫面積有所擴大,儘管沒有具體數據,但全艦艦載機數量增加到50以上應該沒有問題。而“山東艦”的艦載機數量則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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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茲涅佐夫號的甲板俯視圖,飛行甲板沒有擺滿艦載機,也從未看到擺滿過

需要強調的是,飛行甲板三角區是指斜角甲板和艦首起飛區之間的三角區域。艦載機可從機庫中通過升降機補充到甲板上,只有上了甲板才能完成起飛前的準備和檢查工作。使用這個三角停機區,既不會干擾艦首起飛作業、斜角甲板降落作業,又可以自由停放與調度艦載機,所以它的大小是衡量航母日常戰鬥力的一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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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艦飛行甲板各區域劃分

尼米茲的滿載艦載機數量為90架,如果密集停放,也就是減少一些固定翼飛機,增加直升機,並在上左舷後側停放,尼米茲的艦載機數量可以達到100架,也就是說,“遼寧艦”“山東艦”的艦載機數量基本為尼米茲級的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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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米茲級航母的配置具體數據

艦載機的數量差異一般是以下三個方面決定的。

第一,滑躍起飛航母需要較長的跑道,以及一個向上翹曲的跑道。這樣,即使甲板尺寸相同,它也會比彈射型航母少停放約30%以上的戰鬥機。儘管這個比例會隨尺寸和排水量的增加而減小(排水量會增加機庫容量),但即便“遼寧”艦“山東”艦增加到尼米茲的尺寸和排水量,這個數字估計也不會低於25%。事實上,“遼寧”艦艦長長304.5米,寬73米,滿載排水量6.7萬噸;“山東”艦艦長約315米,寬約75米,滿載排水量約7萬噸而尼米茲艦長332.8米,寬76.8米,滿載排水量10.2萬噸到10.8萬噸。

第二,“遼寧”艦和“山東”艦搭載的主力艦載機是與蘇-33尺寸相當的殲-15“飛鯊”。殲-15機長22.28米、翼展15米、機高5.92米,這比尼米茲搭載的FA-18C/D/E/F艦載戰鬥攻擊機大(F/A-18C/D機長171米、翼展11.43米、機高4.7米;F/A-18E/F機長18.31米、翼展13.62米、機高4.88米),甚至比美軍F-14“雄貓”艦載戰鬥機還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遼寧”艦“山東”艦的艦載機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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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主要艦載機尺寸對比圖


第三,尼米茲採用的是核動力,不用考慮搭載艦用燃油,可相應擴大機庫面積,從而增加容機量。

航母的主要攻防力量來自固定翼艦載作戰飛機。前文已說明,“庫茲涅佐夫”的蘇-33可搭載量為32架(實際不超過20架,因為蘇-33一共只生產了24架);“山東艦”艦搭載殲-15“飛鯊”的數量可能會有36架;目前尼米茲載有4個F/A-18EF(有些還搭載一些較老的F/A-18CD)中隊,再加上一些“咆哮者”電子戰戰機,約50架到60架之間。可見,“山東”艦的固定翼作戰飛機搭載量約為尼米茲級的60%到80%。儘管俄、中在航空技術上與美國存在差距,但蘇-33的整體性能也不會弱於F/A-18C/D,而在其基礎上發展的殲-15“飛鯊”的整體性能應該會超過F/A-18C/D,並接近F/A-18E/F。也就是說,若真要“山東”艦與尼米茲在理論上比“拳頭”,基本上就是比固定翼作戰飛機的搭載量,即前者是後者的60%到80%。

艦載機的出動率

大甲板航母普遍採用斜角甲板設計,“庫茲涅佐夫”、“遼寧”艦、“山東”艦以及美國戰後建造的各級航母均是如此。也就是說,在艦載機著艦方面,三國航母並不存在差距,都是斜角甲板攔阻著艦。

對中國航母戰鬥力的質疑,主要集中在艦載機的起飛方式上。的確,在放飛能力、放飛種類、高海況條件下的可靠性及穩定性等方面,彈射起飛都超過滑躍起飛,但如果把彈射起飛的能耐無限拔高,對滑躍起飛嗤之以鼻,也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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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艦艦艏滑躍甲板後方的兩個起飛點

尼米茲有4部彈射器,前部起飛區2部,左舷後部2部。“遼寧”艦“山東”艦都是3個起飛點,其中2個與尼米茲類似,並排佈置在艦艏滑躍甲板後方,另外一個重載起飛點佈置在左舷中後部。理論上講,尼米茲的起飛通道數要多,飛機出動率應該更快,

但有時候也並非如此。尼米茲左舷後部的2部彈射器中內側的那部在降落斜角甲板上,通常只能在無著艦作業的情況下使用,否則,蒸汽彈射器彈射後的漏氣,對著艦飛機將非常危險。左舷外側的彈射器,也會影響著艦作業。從這部彈射器起飛的艦載機的高速尾流,也會對著艦飛機產生較嚴重影響,因此也只能在無著艦作業情況下使用。這樣一來,尼米茲最常用的就是前部起飛區的2部彈射器。彈射器在彈射後,需要等待汽缸壓力的恢復和彈射器滑塊的復位,然後再將後續待彈射飛機的前輪支架與滑塊的拖曳杆相連,再次彈射時間間隔大約為2分鐘(連續彈射一定架次後,航母的速率會受到影響)。許多媒體所謂的30秒彈射間隔,是指在4部彈射器同時運作、交替工作,且飛機都在起飛位置就位時得到的數據。(如果尼米茲沒有戰機著艦,全力彈射的情況,效率肯定是十分恐怖的)

“遼寧艦”“山東艦”與“尼米茲級”戰鬥力之比較

超級大黃蜂彈射起飛,速率確實很快

與之相比,滑躍起飛的間隔時間要短得多。滑躍甲板是一個固定裝置,出現故障及喪失功能性的運行損壞幾率很小。艦載機只需就位、開加力、確認就能起飛;再次起飛程序基本一致。只要停機區做好準備的艦載機數量足影,理論上可以無限制使用最大出動率出動,起飛間隔要比彈射起飛短30%。這樣,滑躍甲板的2個起飛通道就可以獲得與4部彈射器60%-70%的出動率。

庫艦的三角停機區可停放12架蘇-33(包括艦島前後2部升降機上停機位的2架),左舷後部可以停放2架。《俄羅斯海軍武器手冊》介紹說,庫艦能以60秒間隔起飛艦載機,即可以在13分鐘內起飛完甲板上的飛機。“遼寧”艦和“山東”艦估計與其差不多,尼米茲甲板上的30架以上艦載機,按理想狀態由4部彈射器交替工作,全部起飛需時近20分鐘,而尼米茲甲板停放的艦載機通常會包括預警機、電子戰機、直升機等,所以其升空的F/A-18C/D/E/F數量可能為20多架,也就是說尼米茲可以在15分鐘以內的時間裡將20架固定翼艦載戰鬥機彈射升空,庫艦、“遼寧”艦、“山東”艦與之相比並沒有太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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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號起飛點即為重載起飛點

庫艦、“山東”艦和“遼寧”艦的雙起飛通道,由滑躍甲板後方右側的短起飛點和左舷中後部的重載起飛點組成,滑躍甲板後方左側的短起飛點屬於備用通道。重載起飛點的長度比短起飛點長了近一倍,主要是供最大載荷的艦載機起飛,重載起飛點對提高滑躍起飛的安全性也有一定好處:即便是高推重比艦載機,正常起飛時也可以允許不開加力。這能有效降低飛行小時費用、提高正常出動情況下的留空時間。

設置重載起飛點也會有一定的缺點,它會造成起飛區與降落區的衝突,導致該區在有飛機降落時無法使用起飛功能,或起飛時無法處理緊急狀況的降落要求。但因為沒有洩漏大量蒸汽的彈射器橫亙在降落跑道中央,不會影響復飛的安全性,而且滑躍起飛的速率較快,即便放棄起飛也只需要發動機從推力全開降低到慢車狀態即可滑離跑道,給降落挪出位置,這個過程所需時間僅相當於彈射器鬆開拖曳杆時間的30%。如果二者同樣將艦載機放飛後再接受降落,滑躍起飛只需將燃氣導流板放下即可,而彈射器則要花費3倍以上的時間等滑塊復位。重載起飛點的另一個問題是,三角停機區的一部分艦載機(主要是艦島左側和後部的艦載機)需要橫跨斜角甲板進入起飛點,這會對著艦作業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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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艦的三個起飛點

艦載機的起降重量約束

現在普遍認為認為,滑躍起飛時重量有限因此戰鬥力有限;只有彈射起飛才能實現滿載起飛,充分發揮戰鬥力。這一觀點不能說錯誤,但有失偏頗。滑躍起飛方式也可以讓艦載機滿載起飛,只是限制條件比較多,危險比較大,例如庫艦採用12度滑躍甲板,在甲板風的幫助下,蘇-33也可以從重載起飛點滿載起飛,從前部短起飛點也能實現正常重量甚至滿載起飛。當然,在後一種情況下,滿載起飛的高度距離海面只有20米到25米,比較危險。“山東”艦的滑越甲板角度也為12度,而“遼寧”艦的滑躍甲板為14度,理論上,在使用同一機型時,可以增加10%的起飛重量,也就是說,殲-15完全能從“遼寧”艦“山東”艦的重載起飛點起飛點滿載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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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5從遼寧艦滑躍起飛

根據美國的實驗數據表明,在重載起飛點不僅可以讓蘇-33、殲-15之類艦載機以最大重量起飛,而且起飛大展弦比、平直翼、具有較大升阻比的螺旋槳飛機也沒有太大問題。換言之,“庫艦和“遼寧”艦、“山東”艦具備起飛固定翼艦載預警機的能力。從美軍在上世紀80年代進行滑躍起飛的試驗所取得的數據來看,在25節甲板風的幫助下,庫艦的滿載起飛點能讓E-2C這樣的艦載預警機以正常起飛重量起飛,而“遼寧”艦、“山東”艦在同等情況下,當然也可以讓E-2C起飛,但問題是我們和俄羅斯都沒有類似E-2C這樣的艦載預警機,自然也就無法驗證美軍數據的真假。說到這裡,有人又會產生新的疑問:為什麼庫艦上的蘇-33,“遼寧”艦、“山東”艦上的殲-15總是翼下空空地起飛?這解釋起來就要費點筆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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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射起飛的E-2C預警機

制約艦載戰鬥機作戰能力的,不僅有起飛重量方面的要求,還有降落著艦重量方面的要求。艦載機著艦時的速度,會對航母產生很大沖擊力(且會隨飛機重量增加)。攔阻著艦是依靠攔阻索強行制動,著艦衝擊力太大,會對斜角甲板、飛行甲板、艦載機的起落架、機體以及攔阻鉤等的強度提出苛刻要求。所以,艦載機的速度和重量自然是越小越好。但速度也不能太低,否則萬一阻攔索掛鉤失敗,就會失去復飛的機會。有人說,艦載機掛載彈藥起飛,打完後重量不就輕了嗎?確實,較早時期,艦載機在訓練和作戰過程中,為了著艦安全,會常常將沒用掉的彈藥丟進海里。但那都是普通的無制導彈藥,丟掉也不十分可惜,但現在機載彈藥都是昂貴的制導彈藥,再丟掉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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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33和殲-15無掛載起飛

按照俄羅斯《蘇-33艦載史詩》一書介紹,蘇-33的正常著艦重量為22.4噸,最大著艦重量為24.5噸,但其空重就達到了19.6噸,如果再加上飛行員、航炮炮彈的重量以及2噸的備用燃料,其著艦的掛載能力只有500公斤左右,也就能掛載4枚R-73格鬥導彈,也就是說,蘇-33在正常著艦重量下作戰能力很有限,以蘇-33為藍本的殲-15應該也差不多,這也是外界經常看到蘇-33、殲-15空載起飛的原因。

如果以最大著艦重量來計算,那麼其掛載可以達到2500公斤。但考慮到R-27、R-77中程空空導彈的重量比R-73的重量更重,實際掛載彈藥的能力仍然很有限。以空戰掛載為例,每個掛架重量超過190公斤,則6個掛架的重量達到1140公斤。俄製R-27系列空空導彈中,最輕的R-27R也有253公斤,6枚R-27R的重量達到1518公斤,再加上掛架的重量,已經超過蘇-33的掛載能力。所以,蘇-33在掛載R-27時。掛載數量最多4枚,外加2枚R-73格鬥彈。如果將R-27換為R-77,後者彈重為175公斤,那麼在同樣的掛架下,6枚R-77加掛架總重量為2190公斤,此時,蘇-33還可以掛載2枚R-73格鬥導彈。當然,這些分析都比較粗略。實際上,為了保險起見,蘇-33在最大著艦重量的情況下掛載4枚R-27或R-77外加2枚R-73導彈比較好。這個掛載能力應對中等強度的空戰是夠用的,但如果用於攻擊作戰的話,最大起飛重量的蘇-33掛載能力仍然不夠。這對於一款重型艦載戰鬥機來說,這個掛載能力無疑是太低了!!而殲-15和蘇-33的數據應該差不多,所以,如果滿載掛彈起飛,在訓練任務中沒能消耗掉所掛載的彈藥,蘇-33和殲-15為了保證降落安全,只能拋棄掉一部分彈藥,為了避免浪費,在和平時期這兩款戰機的起降訓練多為空載。當然,戰時情況下將掛載的彈藥打出去就不在此考量之內了。

“遼寧艦”“山東艦”與“尼米茲級”戰鬥力之比較

蘇-33攜帶8枚空空彈起飛,此時的起飛重量就有32噸了

結語

所以,綜合考量來看,採用滑躍起飛的航母戰鬥力確實不如彈射起飛,但也沒有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誇張程度。所以也不能以此全盤否定滑躍起飛航母的。在技術儲備不足,沒有艦載彈射器的情況下,結構簡單、技術要求低、可靠性高的滑躍起飛方式,是一些國家擁有航母比較快捷可靠的選擇。我們也相信,隨著003型航母的建造,我們自己的彈射甲板航母很快就會橫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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